【《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特刊】中国政府采购走向世界舞台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特刊】
中国政府采购走向世界舞台
本报记者 梁爽
10前的今天,有多少人会想到,中国的政府采购议题会被摆到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欧政府采购对话的谈判桌上;又有多少人会想到,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创新对话高官会、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协定中,都少不了政府采购的影子。
处在国际经济贸易一体化的世界潮流中,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吸引了世界的关注;通过各方的努力,中国政府采购也正在扩大与世界的交流,加速与国际的接轨,而主导这些变化的背后力量是中国政府采购实践者和研究者的开放心态和国际视野。
作为师法西方的产物,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生来就具备了开放的特质。从1999年到2002年的3年多时间里,举办大大小小的立法研讨会不计其数,其中国际研讨会占了相当比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在回忆这段历程时,评价说:“我参加过若干法律的准备,但是觉得《政府采购法》的国际开放度非常高。”
开放,在中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开展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进程中体现得最为鲜明。自《政府采购法》颁布后,我国便为加入GPA开始了筹备。2007年底,我国向WTO提交了加入GPA申请书和首次出价清单,启动了加入GPA谈判。此后,中国又先后两次修改了出价清单,扩大了开放范围。中国为加入GPA所做出的努力和展示的态度,得到了WTO秘书处和GPA参加方的肯定和赞誉。
同时,在改革实践进程中,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方法,也展现了中国政府采购所具有的宽阔的国际视野。近年来,在实践中得到普遍推广的协议供货、电子采购等形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初步完成建章立制、实践基础不断巩固后,中国政府采购与世界的互动更加频繁。
在学习西方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则中,有关部门同WTO政府采购委员会秘书处等国际组织积极合作,多次组织面向全国的国际政府采购规则和知识培训或研讨,既增进了国内对国际规则的掌握,也增强了国际组织对中国的认识。
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修订过程中,中国的有关部门多次组成专门代表团,积极参与研讨,发表立场和观点。
2009年和2010年,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所长刘慧教授先后应主办方特别邀请,前往葡萄牙、韩国参加公共采购领域国际研讨会,提高了我国政府采购理论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在参加完韩国举办的第4届国际公共采购大会(IPPC)后,刘慧深有感触地写下了如下文字:中国政府采购的发展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经验和研究理论具备走向国际舞台的基础条件。2011年,国际关系学院还举办了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国际交流研讨会,得到了来自挪威、加拿大、荷兰、韩国等国公共采购与政府采购领域主管官员、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
“请进来,走出去。”在这种互动交流中,中国政府采购事业逐步变大、变强;而一个开放、包容、规范的中国政府采购市场也将在今后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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