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专题报道】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专题报道】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表示,将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
推动中央单位集采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加强集中采购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在4月18日举行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作出上述表示。
王瑛在会上强调,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及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在集中采购工作方面,今年将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王瑛指出,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职责。财政部门将履行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逐步形成依法管采的工作规范;采购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执行采购政策和合同履行中负主要责任,全面加强对自身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当接受财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是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积极探索改进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方式,强化目录的执行效果。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坚持把通用性强、便于归集统一招标的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推广使用电子询价、电子订购、电子反拍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探索网上竞价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中的应用。
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3月,中央设有3个集中采购机构和3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地方共设有省级政府采购中心33个,地市级单位共设置政府采购中心293个,县区级政府采购中心2021个,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约1.6万人。机构建设的不断加强,为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集中采购在公共财政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0%,节约资金1500多亿元。其中,集中采购规模占86%,达到9700多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约12%。全国政府集中采购(包括部门集中采购)规模已由2002年的755.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700多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也相应由73%提高到86%左右。
三是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作为统一需求下的招标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体现了集中采购改革的方向。为此,今年将通过进一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对笔记本电脑、复印纸、空调等实行批量采购,并选择部分省(区、市)进行改革试点,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计划用3年到5年的时间,逐步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便于归集的通用类货物采购项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逐步降低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占的比重。
四是加强集中采购规范化管理。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等制度办法。规范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为小额、应急项目开设快速通道。在协议供货的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上,积极推进区域联合招标,招标结果区域共享试点工作。通过规范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和标准化文本,努力解决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操作环节出现的问题,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五是加强和改进采购活动执行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府采购执行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实时、动态监控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状况,规范和约束采购人行为。完善对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的方式方法,促进代理机构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此外,进一步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加强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并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
【观点集锦】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今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在集中采购工作方面,今年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在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的同时,支持集中采购机构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加强集中采购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审计监督,既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也是深化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署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审计工作,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深化审计内容,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从关注合法合规到评价政策绩效,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日益深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经常监督,推动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发展。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郭松江: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今年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重点要做好加强政府采购的动态监控、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加快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指导,切实做好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011年中央集采规模突破170亿元
----下一步国采中心将通过修订采购文件范本等有效举措,全面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规模为170.39亿元,其中公开招标比例达到70%以上。这是记者从4月18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主任王力达在会上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近10年累计采购额为907.26亿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国采中心将以《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以推动集中采购、提高规模效应、发挥政策功能为方向,全面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国采中心将认真总结10年来的采购工作实践经验,积极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研究制定《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二是完善采购项目评审现场规则,修订公开招标、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的实施办法,统一标准,细化流程。三是修订采购文件范本,完成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文件范本的编制,建立采购文件定期修订制度和不定期纠错机制,增强采购程序和范本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据介绍,《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国采中心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网上竞价操作规程等40多项制度办法,编制了货物类采购文件通用范本及计算机等12类招标文件范本,并制定了采购项目分级审核、采购需求公开征求供应商意见等制度,使采购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部署,王力达表示,国采中心将根据财政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采购方式,探索更为有效的政府集中采购组织方式。一是继续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范围,通过实施预采购等方式,提高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效率。目前已完成财政部委托的9期批量集中采购任务,资金节约效果明显。二是推行正版软件合作采购,联合部分地方省区市政府采购机构共同组织软件协议供货采购,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三是完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试行以网上竞价方式对协议供货产品和选配件进行价格监测和价格调整,切实解决部分产品价格虚高问题。
同时,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国采中心将采取多项有效举措,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一是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对中小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确保其在采购项目中的份额。二是落实节能环保政策,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试用和采购工作,继续支持绿色打印耗材等环保产品和技术的采购,推广再生资源利用。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禁止超范围、超标准采购,严把采购关,为降低行政成本,发挥好政府采购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据悉,国采中心一直十分注重落实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如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落实国家信息安全政策等。自2004年实行清单制度以来,节能产品采购额达99.2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82.42%。
【数说集采】
9700多亿元
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万亿元。其中,集中采购规模占86%,达到9700多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约12%。
4000亿元
在各级集采机构的努力下,2006年至2011年全国节能产品类采购金额近4000亿元,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达到70%左右。
1.6万人
截至目前,中央设有3个集中采购机构和3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省级政府采购中心33个,地市级采购中心293个,县区级采购中心2021个,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约1.6万人。
170.39亿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规模由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70.39亿元,公开招标比例达到70%以上。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郭松江日前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上提出----
加强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与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郭松江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上提出,今后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的动态监控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郭松江表示,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加强政府采购的动态监控。一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通过查找政府采购管理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点,依法科学界定每一项权力的权限,完善和规范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建立健全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监控为主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防止利益冲突相结合。建立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公众参与机制、政府开放性决策机制、重大工程项目评审机制等,让事关公共利益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减少政府采购领域利益冲突发生的几率。参与政府采购操作、管理和监督的公职人员要将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全方位评价公职人员执行廉政情况,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预警机制。三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建立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对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做到网上留痕、实时监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努力打造阳光采购。
其次是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监察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加强对采购计划、信息发布、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和质疑投诉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政府采购热点问题快速发布机制。要严肃执行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尤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日前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上提出,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推动政采审计工作走向常态化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经常监督,推动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以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是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在出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时提出的。
刘正均在会上表示,审计署一直十分重视加强经常性的审计监督。为推动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每年组织开展的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所属单位审计以及预算执行“上下联动”审计等项目,均把政府采购活动列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并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外进行公告,提高了审计成果利用层次和水平。据初步统计,近几年仅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就查出政府采购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近31亿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比较普遍,预算约束力弱;二是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随意改变招标方式等问题突出;三是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有些部门和单位在采购招标活动中还存在缩短招标时间、违规变更中标结果、随意追加合同等问题;四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有些部门和单位还存在未按规定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未按规定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等问题;五是有的政府采购活动还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为此刘正均在会上提出,今后审计署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力度,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与采购计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强化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二是围绕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对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正版软件、国产信息安全设备等的监督力度,促进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护知识产权,扶持中小企业,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围绕完善采购组织方式,加大对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等新型组织方式的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推动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组织方式,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四是围绕深化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与财政部、监察部、国管局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查处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多部门联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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