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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实务探讨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5-08-22 09:19: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实务探讨】

关于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实务探讨

■ 何宗佑

2025年5月,某区司法部门就一项100万元预算的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向区财政局咨询。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划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供应商资格条件包括:需为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规定;特定资格为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且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项目的推进,引发了一系列围绕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疑问探讨。

问题一:律师事务所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于律师事务所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律师事务所作为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错误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等同于“法人资格”,未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非法人组织的特殊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核心是确保供应商具备履约与风险承担能力,而非单纯要求法人资格。《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明确,非法人组织可依法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律师事务所即属此类。同时,司法部办公厅在《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资质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指出,律师事务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律师事务所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可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问题二:律师事务所分所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种观点认为分所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投标。另一种观点认为分所持有执业许可证,可以独立参与。在业务实践中,分所常以自身名义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分所作为总所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以总所名义参与投标。《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明确总所对分所债务承担责任,其法律属性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公司,其不具备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亦规定,除银行、保险等特殊行业外,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参与政府采购。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若允许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采购活动,可在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分所作为投标人的,应当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文件,明确由总所承担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并附总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问题三:律师事务所能否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中“法律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商务服务业”,如律师事务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即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另一种观点认为律师事务所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不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不能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也无法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及《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明确其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而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六条界定的“企业”。工信部2022年1月26日对留言(关于中小企业归类)的答复明确“律师事务所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在实务操作中,部分地区将法律服务纳入“商务服务业”,并给予律师事务所中小企业政策倾斜,这使得项目存在不合规风险。部分地区机械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将法律服务项目强制纳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范围,这既不符合司法改革精神,也可能降低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笔者认为,采购人在采购法律服务时,应优先考量专业资质,确保服务专业性,不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采用价格扣除的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资质有关问题的复函》(司办函〔2010〕125号)有关内容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是否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照我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是依法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律师事务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第六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任免分所负责人……(八)本所规定的其他由律师事务所决定的事项。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2年1月26日对留言(关于中小企业归类)的答复: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六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律师事务所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的非企业,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相应的规模类型。

(作者单位:湖南省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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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63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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