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县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思考
【一线调研】
关于优化县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思考
■ 王世武 沈菽芸
近年来,山东省莒县财政局深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通过建制度强约束、转作风强服务、抓监管促公平等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基础,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度,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莒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快速提质增效,在日照市营商环境模拟测评中,莒县政府采购指标获得全市第一名。
成绩可喜,但在聚力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的进程中,笔者通过调研,认为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一是政府采购配套政策不够健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细节问题时,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县级缺乏专业的政府采购法律人员,相应的采购配套政策也不健全。二是评审专家管理比较薄弱。县级没有评审专家管理权限,管理相对薄弱。三是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展不快。预算单位思想上依赖传统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展采购业务认识不足。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让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笔者建议:
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丰富网上商城服务功能,完善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定点采购等网上采购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供货成本和采购成本。利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统计功能,做好采购大数据应用和在线数据分析,为采购监管提供依据,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加强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采购绩效、质效。
加强代理机构制约措施。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并制定详细的考核管理办法和科学合理的评分细则,重点考核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信息公开情况等,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
加强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对于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严格审查其评审专业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是否密切相关,且应具备一定的政府采购知识,确保专家专业水平。对已进入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督促其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专家业务能力及职业修养。对没有学习测试记录的专家,将通过暂停评审抽取等方式督促其完成学习与测试。
(作者单位:莒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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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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