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定 不妨明言
有关规定 不妨明言
■ 曹庆峰
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大量的政府采购政策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载体的。从生命周期看,规范性文件相对其上位法来说,又是比较短的,因此,在规范性文件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在这当中不曾明言的有关规定或许就会成为一只“拦路虎”。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这样的类似表述在政府采购政策中经常能看到。但要较真起来,即便不考虑时间成本等限制,要琢磨出这有关规定到底是哪项规定却未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一则未必能证明出个所以然来,二则即便琢磨出来,这是否就是标准答案,多数人心里没有底,毕竟不知道这有关规定的来龙去脉。
近年来,为了改善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了很多努力,其中制度供给便是一个重要方面。在目前的环境下,就如“发展”前面需要加上“高质量”这个定语一样,“制度供给”前面也应加上“高质量”这个定语。若能将不曾言明的有关规定通过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方式予以列明,全部以明示的方式展现,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就不失为实现高质量制度供给的一条有效途径,其好处不言而喻。
其一,降低规范性文件的落地成本。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学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这需以时间为代价。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可以很好地缩短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学习进程,降低规范性文件的落地成本。
其二,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大多数是以指导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为主的。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就意味着,一项或相关几项政府采购政策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应尽量整合在一个文件中,此举无疑可以大大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
其三,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完整性与独立性,既可以增强供应商的预期,又可以缩短政策落地时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当然,将规范性文件中模糊的有关规定细化为明确与清晰的表述,这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需要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有较好的了解与掌握,这是前提。二是由于涉及相关政策的调整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更新频率与及时性要求肯定比以往更高。这方面可以借鉴的是涉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最近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为例,在其相关的公告解读中,对于该公告中模糊表述的相关政策全部予以列明。这对于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大有益处,对政府采购领域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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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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