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与效率
【地方经验】
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与效率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综述
■ 杨巾男
政府购买服务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导入市场机制,政府将一部分公共服务委托给社会组织等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一举三得:一是力推公共服务社会化,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二是力促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因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之利器。
近年来,在上海市财政局的关心下、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及区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浦东新区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状及成效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近年来,新区各部门、各街镇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举措,抓紧抓严抓实。2014年,浦东新区财政局印发了《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7年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印发了《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搭建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框架,以框架为基础又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深化细化购买内容,提出对承接主体资质条件的要求,增加评估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另外,还积极建立和落实《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
逐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过程闭环管理。各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注重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4年,浦东新区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基本形成了由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同时,新区各部门、各街镇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审批流程,通过“一案一档”、合同法律审核等方法,初步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项目执行、绩效评价、评审结果运用、信息公开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
创新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方式转变。“十三五”以来,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在支持规模方面,2017-2019年浦东新区本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金额分别为16.47亿元、23.92亿元、25.34亿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1%、1.83%、2.14%。在保障方式方面,2017年、2018年,相继完成了区级部门和街镇存量政府购买岗位清理规范工作,明确新增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要采用项目购买方式(买事),“岗位购买”要“一事一议”报区委书记会审议,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从“买人”到“买事”的转变。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财政部及上海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目前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仍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有的购买服务内容不符合规定,个别单位将本该需要自行履职的事项,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来实施,有以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现象。二是部分购买及承接主体不符合规定,存在以内设机构及非行政类事业单位名义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无资质等问题。三是某些购买服务实施环节不规范,出现“该招标的不招标”“该采购的不采购”“该择优的不择优”等问题。四是合同管理有待持续加强。存在合同内容不完备明确、无签订日期、日期倒挂、未按合同支付资金、未组织项目验收等问题。五是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绩效跟踪不及时,购买服务成果利用率不高等现象,同时政府购买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方法还需改进,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加强。
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下一步,浦东新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清单制度、监管制度、执纪追责制度等建设,把责任落细落到位,切实解决基层购买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完善清单制度。一是明确主体清单。根据《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会同区编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界定各单位性质,形成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清单;二是细化目录清单。积极向上海市财政局请示沟通,在《办法》《负面清单》和现有目录的基础上,完善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新区各部门在现有指导性目录框架内,结合各自职责和支出项目特点,对具体服务项目的归类和明确,编制本部门实施目录,报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小组同意后实施,进一步推动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机制的完善。
其次,健全监管制度。一是修订管理办法。对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1+1+X”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构建“全流程”内控制度体系。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着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内控制度体系,提高购买服务的良性竞争,强化契约型合同的规范作用,及时公开购买服务活动相关信息。同时,督促各部门针对购买服务项目建立健全专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信息赋能,在预算管理系统中增加事前审核模块,同时在新区预算绩效一体化平台上,开发政府购买服务监管模块,梳理智能化监管要素,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最后,形成执纪追责制度。新区财政部门将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紧扣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各关键环节,形成执纪追责制度。从财政角度,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问效制度。针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完善“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运用”这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从项目立项、资金安排、预算调整、绩效考核着手,全面实施问效制度,不断提高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用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纳入其信用记录,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在源头管理上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作者单位:浦东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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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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