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提几点建议
【走进政府绿色采购】
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提几点建议
■ 赵晔
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政府从公共环境利益出发,在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进行采购时强制或优先选择对环境危害较小的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绿色产品和服务。政府绿色采购理论自从上个世纪20年代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出现以后,目前已经被全世界普遍接受。从我国来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从2004年开始启动,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7年就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基础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进而形成了绿色采购的制度框架。2019年4月1日,我国调整了品目清单管理、认证机构等政府绿色采购的执行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绿色政府采购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方式,在培育绿色产业链,引导绿色健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仍大有作为。
完善绿色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从国际经验来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绿色采购得以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如美国的《联邦采购条例》中对节能、节水及环保产品和服务采购提出明确要求,此外还制定了《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指南》《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案》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而日本除了有《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的基本法,还有《固定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性》《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的综合性法律,同时还包括《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加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绿色采购法》五部具体法律法规来推动国内绿色采购。从我国来看,虽然对政府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条文中有相应的要求,但是尚未出台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律。而且从法条的具体内容上看,还只是对于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应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提供了原则性指导意见,而对于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范围、采购标准、产品总额占政府采购总额的比重、法律责任等具体操作细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一方面应该尽快出台专门的绿色政府采购法,明晰确定绿色政府采购的相关内容,尤其要明确绿色采购的内涵、实施主体、机构设置、责任、义务等。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通过目标的具体化、标准的统一化、程序的规范化、过程的公开化来推动绿色采购相关规定的操作和落实,从而为绿色政府采购的有效推行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
明晰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
绿色政府采购的顺利进行离不开科学的标准体系。国际上,各国都十分重视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的建设。早在1992年,韩国就开始推进了韩国环境标志认证计划;2004年,欧盟发布了用于指导政府的绿色公共采购实践的“政府绿色采购手册”;201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了政府绿色采购的全面的标准和指导意见。从我国来看,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建设在起步阶段,还没有统一的认证标准,这就导致了实际执行中的困难。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三种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模式,一是对产品涉及的环境方面通过一些共性指标做出笼统规定,二是对不同采购项目和物品本身特点通过具体的限值做出具体的设定,第三种是是直接引用现有的生态标志的标准。这三种标准体系各具特点,一般来看,标准体系越复杂, 执行难度也就越大, 对从采购人员的要求就越高。从我国来看,要依托本国的国情选择政府绿色采购的标准体系模式,具体可以采用第二种标准体系,针对不同采购项目的制定专门的标准。同时在认定机构上,要逐步扩大认证机构的范围,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
扩大政府绿色采购的规模
政府绿色采购的本意就是通过政府的采购行为来鼓励更多的企业提高生产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如果范围和规模过小则无法发挥出这种示范和牵引作用。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绿色政府采购的范围非常宽泛,美国的政府绿色采购涵盖了节能节水产品、保护臭氧层产品、生物基产品、替代燃料交通工具、有利于环境改良的产品等七个领域;而日本政府绿色则采购涵盖了19个领域的266个特定采购品目,包括纸类、汽车、文具、公共工程、劳务等多个方面。从规模上看,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绿色政府采购占采购总规模的比重平均值达到45%。而我国绿色政府采购,从范围上看,覆盖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节能和节水产品;从规模上看,规模较小,我国2017年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占当年政府采购总规模只有11%,因此,我国在扩大内需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扩大绿色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通过实施绿色工程、绿色建筑,构建绿色产业链。
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的信息平台作用
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平台是政府绿色采购数字化、信息化支持的主要载体。从国际上看,比较好的绿色采购平台主要有欧盟的国际绿色采购网络、英国的森林管理委员会、韩国的公共采购服务等。欧盟的国际绿色采购网络主要提供搜集全球绿色采购活动、举行国际研讨会、开发国际统一的绿色采购指南和工具等服务。英国的森林管理委员会主要提供诸如制定全球统一的《FSC原则与标准》、认证、教育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建立认证产品和供应商库等服务。韩国的公共采购服务平台通过在线电子采购系统可以实现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和所有认证资料等业务的线上操作,而且这个平台可以与韩国160多个机构的数据库实现了数据互联共享。从我国来看,国内的公共采购服务平台在促进政府绿色采购的作用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要打造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满足绿色公共采购需求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涵盖信息发布、供应商、采购要求、采购过程等全流程,同时要实现平台与其他机构数据库的信息共享,进而提高政府绿色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
[作者系辽宁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文章系“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新时代辽宁财政高质量发展研究”(XLYC1807200)阶段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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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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