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实践看电子卖场商品库建设路径
【实务探讨·特殊时期下的政府采购】
编者按: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见面采购”“保障复工复产”成为实务导向,多地、多部门利用其电子卖场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一目标。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对电子卖场有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电子卖场的作用。
国采中心建设的电子卖场是供采购人、供应商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采购事项的操作平台,于今年1月16日正式上线试运行。随着国采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工作的完成以及相关产品的上线,国采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在思考:从目前的一些实践做法来看,电子卖场商品库建设路径怎样走会更好呢?
从现有实践看电子卖场商品库建设路径
■ 李萌
随着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关于电子卖场的思考,已不再是建不建的问题,而是如何建全建好的问题。其中,电子卖场商品库的建设,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子卖场的运行效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它负责支撑电子卖场的商品入库、上下架等基本的商品日常运营工作,也支撑着价格监测、趋势分析、异常交易预警等深度数据分析工作。
根据参与电子卖场建设的经验,笔者认为,虽然选择自主建设商品库可能是一条较为艰难的道路,但集采机构如能凭借专业优势,深度地、长期地参与电子卖场商品库的建设,长远来看,应该会取得“聚沙成塔、积水成渊”的效果。
实践中的常见做法
目前,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依靠成熟的技术企业来建设电子卖场商品库,这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方式,但是具体的实践路径还是略有差别。
有的直接做市场化回归,从成熟民用市场直接引用数据形成商品库。这种方式以市场热销产品为基础,相关部门再从热销范围中产生可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产品参数、价格信息都直接来源于市场。直观上,直接利用民用市场成熟的信息资源,数据来源可靠,产品信息、质量、价格都经受过市场检验,可以充分反映市场行为,利用市场力量。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这决定了政府采购和民用市场平台简单地撮合“买卖”是不完全相同的,发挥政策功能是应有之义,就现阶段中国民用市场平台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全由民用市场平台主导难以实现环境保护等政策功能目标。这也意味着,虽然政府采购不能去当“闲不住的手”,但是一定不能是完全“看不见的手”。
有的完全依靠技术手段,从网络技术公司购买商品库云服务或者整体解决方案。随着大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很多原来不敢想的海量数据分析提供了技术武器,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政府采购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清洗、归集,得到政府采购市场的商品参数信息、价格信息等,从而形成商品库。这种方式充分利用了先进的信息化技术,能有效整合碎片化交易信息,更加聚焦政府采购市场本身。但是从实际情况而言,依靠纯技术力量就绕不开对数据构建的二选一,要么求“最小公倍数”,对各个数据源的数据能收尽收,将商品参数信息极大丰富,但如果不能结合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快速而频繁的甄别、调整,很难说不会落入求全而不得的困境;要么求“最大公约数”,对各个数据源的数据筛选有共性的、重要的部分进行取舍,但商品参数信息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本身又是一件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单纯依靠技术力量以技术视角去删繁就简是不是会反过来给业务造成削足适履的效果?这值得商榷。
“合二为一”或将更有效
而笔者所要讨论的第三种路线,则是让有一定技术能力以及政府采购业务实践的机构自建商品库。现有条件下,无论是单纯向民用市场要,还是向先进技术要,都难以构建起一个较为理想的政府采购商品库。如果能在充分调研市场、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依靠集采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优势,不断在业务实践中,积累真实的交易行为、交易结果,及时分析、总结规律,再通过不断的调整、完善,逐步形成商品库将更为合理。
当然,第三种路线不意味着集采机构闭目塞听、自说自话、闭门造车,而是要充分发挥好专业能力,比如相对纯民用市场、纯技术方拥有更多采购实践经验,对政策变化更强的敏锐性等等,在灵活整合、吸收前两条路线的基础上,坚持“长期主义”,在三个方面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其一,商品库的标准化工作不会一蹴而就,将是一项长期而繁复的工作,至少要实现标准的品目结构体系、标准的商品描述体系、标准的参数及参数值体系。一是统一入库商品数据标准。通过充分市场调研的“有限穷举结果”逐步代替供应商的“无限自由发挥”,将申请商品入库的供应商统一到商定的商品“描述语言”下,逐步规范商品的描述体系,有效抑制“臆造”“特异”的商品参数、参数值出现。二是补充商品对比手段。仅通过“品牌+型号”的商品横向对比存在局限性,依靠标准商品库,就可以尝试动态分析核心配件、主要表征参数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之间是否存在可比性,既增强了采购人关注商品性价比的辅助手段,也为后期集采机构建设价格监测体系提供了样本空间。三是夯实服务共享的基础。正是因为商品库的高度标准化,才使得商品库的基础数据具备很强的通用性,可以通过云服务的方式共享基础商品库功能,并在合作的集采机构之间建立起共享、反馈、完善的良性机制,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投入和开发,为各方从招标结果、交易记录等数据交换向深度数据共享、开展业务协同转变提供可能。
其二,政策、市场、技术都是持续调整、向前的,随之而来的变化也是不断的。一是政策功能的变化,政策功能折射到具体的商品销售上,需通过调节商品的相关参数属性来实现,要反映商品本身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等属性,亦或将来增加类似碳排放等新的政策要求,在商品库中就要通过显性标识或者增删相关的工艺参数来及时反映政策要求;二是市场价格变动,组成商品的核心零配件价格猛增或骤降,需要相应地从增删某类商品的核心表征参数,或在已有参数中升降相应权重;三是技术迭代更新,商品库还需要及时追踪并反映最新的技术进步,比如因技术突破新出一款内存,容量值在市场上从未出现过,那么就需要及时修订参数值。
其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越发精细化、专业化,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集采机构在服务细节、专业能力方面有不断自我提升的内在需求。每一次的业务创新,既考验着业务创新能力,也考验着基础数据库的弹性支撑能力。有些业务需满足“便捷高效”,比如“直购”需求,即可以直接选择市场成熟、竞争充分的商品,对于这种需求场景,市场上的大电商都已经给出了非常好的商品库解决方案,效果有目共睹;有些业务需要体现“物美价廉”,比如“比价”需求,即商品库需要支持在采购人关注的产品参数一致的情况下,如何通过一定的程序,筛选出性价比最高者;还有些功能需要回应“社会关切”,比如对招标与非招标方式的标的货物作横向对比,即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标的物,也应该是可以参照商品库的标准化样式来记录、公示的。
(作者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链接
★广西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自治区本级“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同时,广西财政厅还于2月12日在电子卖场上紧急增设医疗设备及防护用品类的抗疫物资采供专区,为采供双方搭建一个资源聚合、互动沟通、匹配货源、促成交易的一体化平台。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大力推行“不见面”办事,要求成都市集中采购机构应适当扩展电子卖场(网上竞价、电子商城)采购品目范围,加大电子卖场供应商、货物的征集力度,强化电子卖场的价格监测和日常管理,切实保障电子卖场正常运行。
★内蒙古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采购项目,但确需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要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的项目,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线上业务办理,包括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在内的四类交易方式。加强对电子卖场的价格监控和供应商管理,依法处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要求,对于小额、零星的通用类设备采购,采购人原则上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相关部门要督促供应商落实货源储备,尽力保障电子卖场货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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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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