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政府采购资源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整合政府采购资源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 宋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梦不可能没有农业的强盛、农村的兴旺和农民的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迎来了“三农”发展的大好机遇,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发展描绘出壮丽蓝图。政府采购不仅是调节经济的手段,更是落实各项政策的有力工具,应整合政府采购资源,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手段一:通过政府采购,提升农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整体水平
思想是先导,道德是核心,文化是载体。没有先进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和文明的文化就没有富裕、美丽的农村,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的乡村振兴。因此,治贫先治愚是不无道理的。
具体而言,可通过采购教育服务,引领农民核心价值观的提升。如,通过政府采购购买具有教育功能的电影、戏曲、展览、讲座等,在农村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与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通过采购文化服务,还可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政府采购技术服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让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协会、科研机构对农民进行培训,破解农村人才和农业技术瓶颈。
手段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分散于各村各组,虽然资金规模不大,可能单个项目都没有达到各地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但相对于一个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而言均是民心工程。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分为两大类,即生活和生产。目前,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电力、饮水、供气广播电视与通讯、教育、医疗、商业服务、垃圾处理、养老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利农田整治、生态修复与保护、天然林保护与还林还草等。这两类建设,国家都有专项或配套资金支持与扶持,除贷款资金有特别规定外,都应严格按照或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可利用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吸引更多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到物美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节约建设资金。
手段三:通过购买服务推动农业发展
在当前我国农业集聚度不高的情形下,分散的农业是无法应对严重的天灾人祸的。政府应将涉农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目录中,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保障和支撑农业的发展。
一是政府通过购买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服务,建立防控体系。社会越发展、专业分工越细。建设生态绿色、安全农业,需要专业化的队伍和科学的方法防治病虫害。政府通过购买专业化的服务,一方面指导农民科学种养,另一方面帮助农民应对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大规模的爆发,特别是应对外来生物的入侵。二是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服务,建立保护屏障。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下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2007年起,我国拨出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通过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对六省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予以补贴,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当前农业保险领域还有诸多空白,要通过“扩面、增品、提标”来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三是通过购买良种培育服务,建立良种保障基地。良种培育是粮食安全的基础。现代良种的培育,不是个体农民所能完成的,需要国家的力量来实现,因此,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农民培育良种。建议目前通过直接发放良种补贴的模式鼓励农民使用良种的做法,将良种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我国专业化的公司培育良种,此模式不仅可以避免种子风险,还可以降低农民购买良种的成本。
手段四: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在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中探索“自营工程”
“自营工程”是世界银行规定的一种采购方式,在笔者看来,也较为适应我国目前农村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世界银行规定,在几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自营工程,即无法事先确定所涉及的工程量;工程小而分散,或位于边远地区,有资格的工程公司不大可能以合理的价格投标;要求在不给日常运营造成混乱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不可避免的工作中断风险由借款人承担要比由承包商承担更合适;需要迅速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没有一个供应商对承担工程感兴趣等。而农村的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其资金来源有财政补助,也有村集体资金,还有村民的自有资金,在这种情形下,可以由村民自建,但必须向村民公开采购项目的预算、决算等明细。此外,还可探索政府采购中的“以工代赈”等创新做法,将精准扶贫与政府采购政策有机融合。
实践中,还可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理利用预留采购份额、实行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某些特殊地区的农产品予以支持。如,可对来自生态保护区的采购对象实行价格优惠。农业功能区定位,是实现“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来自生态区的采购对象相对于非生态区的采购对象付出更多,成本也更高。在价格竞争的情形下,却不占优势,因此,可合理运用政府采购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让生态保护区的供应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支持生态保护区企业的发展。又如,对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提前支付采购资金。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若有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提前支付采购资金的申请,且该供应商信用等级较高,采购人不得拒绝,财政部门也应予以支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先支付相应比重的预付款,帮助供应商组织生产,减轻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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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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