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7-24 20:02:2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四百七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地质科学院监控系统重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61735)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北京时代恒安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永泰郦城果岭2-509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中国地质科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

当事人4:北京中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城乡懋写字楼十层1030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本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中标人北京时代恒安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恒安)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时代恒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编号为公京检第1412532号的检验报告与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提供的编号为公京检第1412532号的检验报告内容不一致,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时代恒安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另行处罚。

(第四百七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保洁项目”(项目编号:GC-FG2161580)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城市规划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北京赛文斯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文物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杨树岗村151号

二、基本情况

城市规划院来函反映:赛文物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的从业人员总数和无效的小微企业声明文件。本机关依法受理,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查,赛文物业职工信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了由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赛文物业提供虚假的从业人员总数和无效的小微企业声明文件。举报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第四百七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和基建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CTEC2016B306)的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农业大学(以下简称农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当事人2: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乡企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室

当事人3:北京中创华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华拓)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东大街18号院18号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中创华拓恶意隐瞒有违法记录的事实,在标书内提供虚假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骗取中标。本机关依法受理,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并自行提供三年内无违法行为的说明。中创华拓隐瞒了其因偷税被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罚款356,414.46元的事实,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但其行为并不构成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责令中创华拓整改。

2017年7月25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4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