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集中采购中的职责分工
◎ 文 付勇
基建工程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理清职责、密切配合。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理清建设单位职责,发挥其主导地位作用。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主要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聘请设计单位完成项目设计、项目概、预决算的编制、资金的筹措、设计变更、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同签订、对项目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二是要理清财政基建职责,发挥财政基建审核作用。财政基建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对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查,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进行共同签证、工程决算的审核批复、对工程材料单价、工程项目超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控制。
三要理清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平台作用。主要负责招标文件的校核和投标人资格预审,发布投标公告、依法组织招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要理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作用。主要负责:审批采购计划、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的审核、批准以及监督采购程序规范到位。把握好无立项审批不招标、资金不到位不招标等监管关。还要把好结算关,手续齐全才结算。
五要理清其他部门职责,实现合作。建设部门应对图纸设计进行审核,对施工规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行业管理。坚持“四项原则”和“五把关”制度:一是坚持“三公”“一诚”原则,二是坚持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原则,三是坚持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四是坚持将工程资金纳入集中支付。“一关”为把好工程预算审核关,“二关”为把好工程招标关,“三关”为把好工程变更关,“四关”为把好工程质量关,“五关”为把好工程决算关。(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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