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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政策执行是关键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2: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 孙善臣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日前新鲜出炉,政策优惠力度之大再次点燃节能服务行业人士的热情。

 

税收优惠“免”字当头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细化,此举为合同能源管理新政配套细则的进一步落实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通知》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所得税政策优惠中,“暂免”或“免征”成为关键词。例如,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等。

 

对此,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秘书长赵明表示,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优惠力度非常给力,对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来说,可谓极大的利好。不仅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税收优惠,而且不增加用能企业的负担,从而鼓励用能单位能够积极主动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新型节能机制。

 

深圳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建向记者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是有力的支持和鼓励。作为节能服务公司,嘉力达深感国家政策的关怀,有信心有责任将节能服务事业做强做大。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吕枫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优惠政策执行有待推进

 

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让日渐升温的节能服务市场再度热情高涨,但是政策出台之后,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贯彻实施成为协会及节能服务公司非常关注的问题。

 

赵明向记者表示,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实际操作层面有待进一步推进。其中,最大的障碍是地方税务部门目前对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还不是十分清楚,这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影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执行。赵明还表示,为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协会方面将积极推进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并考虑在政策宣传贯彻中结合税务部门开展相关培训。节能服务公司要先吃透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精神,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并与之深入沟通,加强政策宣传。

 

记者了解到,节能服务公司已经开始与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李海建告诉记者,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很重要,在沟通中发现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了解还很少,而且地方在政策信息方面相对滞后,有些地方现在还没有接到有关文件,所以,节能服务公司要积极主动地与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深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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