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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公共服务采购

栏目: 理论前沿 时间:2014-02-21 10:58: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 王坤鹏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就公共服务采购的研究不断深化,实践层面也涌现出诸多探索,公共服务采逐渐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和《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很大,特别是利用政府采购这个平台把部门分散的购买规范起来,极大地提升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指导意义和实践地位。
 
如何有效利用政府采购这个平台做好公共服务采购,推动政府采购摆脱仅局限于政府自身运作的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这一狭隘领域,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值得思考。
 
一是提高认识,有效定位。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公共服务采购是财政的重大基础性创新,是财政部门在更高层次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契机,是财政部门新的历史责任,需要财政部门勇于担当,积极探索,以完善财政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以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历史机遇的视角和高度来认识与理解公共服务采购,并不懈努力。
 
二是理清思路,实事求是。公共服务采购既是财政支出的重大变革,也是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换。这需要我们清醒地分析各种风险和实际,认识到公共服务采购改革应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非简单化、运动式的活动。
 
1.工作的连续性。我国政府近年来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仍然是政府和财政的重大任务。这种不断前进和发展的现实情况决定了公共服务采购只能以一种在努力满足现实需求中持续提升和完善的渐进式方式推进。
 
2.新旧理念的矛盾。改革都伴随着阵痛。公共服务采购意味着政府从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向分配、监管者的间接角色转变,更意味着财政支出的不断透明化和规范化,必然引发采购人、社会各界、财政部门新旧理念的碰撞和冲突,更会影响到巨大的既得利益分配格局,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各种质疑、非难和抵制。
 
3.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广东、江苏无锡等地公共服务采购活动的背景都是事业单位的改革,希望引入竞争机制及市场化等手段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提高社会组织发展和公共服务供应的效益和效率。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的事业单位改革实质是对政府职能的重新界定,难度可想而知,不可能一步到位。在这种现实客观条件下,公共服务采购的重要客体——各种事业单位如果缺位,必然影响公共服务的供应,与公共服务采购的初衷相悖。
 
三是制定目录,界定范围。“公共服务”和“采购”两个部分中,“采购”方面已有颁布十周年的《政府采购法》和一整套相对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应该说在采购的程序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而“公共服务”才是本项改革的难点、重点和核心,必须依法、科学、有效地制定目录,界定公共服务的边界。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列明:“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具体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领域”。《广东省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分三级目录,一级目录5项,包括基本公务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行职能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等。
 
1.尽快应用新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是《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对政府采购基础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应尽快予以全面应用,重新整理集中采购目录、专家分类、GPA研究及供应商库等一系列规则规范,为公共服务采购打好制度基础。
 
2.辩证分析公共服务项目。公共服务并非仅仅是服务,而应该包括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3个大类。因此,公共服务目录和政府采购品目是相对独立又密切关联的二维结构,公共服务项目只有分解到政府采购品目上才能实行政府采购行为,而公共服务项目又无法直接以现行的政府采购品目完全概括。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并非所有公共服务都马上适合政府采购,或是马上适合政府采购的规范流程。其一,很多事业单位的主要业务就是公共服务,市场竞争的失利将直接影响其发展甚至生存。其二,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不足,短时间无法全面满足公共服务市场的需要,拔苗助长反而会影响公共服务的供应。其三,政府采购还面临着GPA这一国际开放问题,贸然将过多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可能会带来不利冲击。
 
3.科学有效编制和执行公共采购预算。应根据公共服务目录,将财政支出完整、系统、科学地编制公共采购预算,将各种专项支出理清理顺,增加透明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进度,将其中条件成熟,适宜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尽早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利于提前做好工作规划和预案。有效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衔接,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审核和支付流程。通过以上的公共服务采购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倒逼部门预算和财政支出的改革。
 
4.充分发挥财政合力。公共服务采购是财政部门在21世纪所面临的重要变革和创新。财政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完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有了显著增强,完全可以也应该大力发挥各个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特别是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经济建设、投资评审等一系列综合性处室,形成财政合力,打造公共服务采购一条龙,充分体现财政的引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有所为,也必将大有作为。(作者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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