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 >> 现行公车政策

现行公车政策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8: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2011年2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办发〔2011〕2 号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 升(含)以下、价格12 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2011年3月 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编制数量和现状,在编制部门预算之前,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公务用车预算的重要依据。公务用车预算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资金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011年11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

《目录》为年度目录,原则上每年制订、发布一次,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专家组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完成车型性价比指数计算工作,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目录(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目录》适用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条例公分为6章35条,其中有4个章9条涉及公车购置、运营及未来发展方向。《条例》在总则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的社会化改革。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