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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红:签订图书采购合同要注意什么

栏目: 专家连线 时间:2014-02-21 10:57:1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文化产业采购系列6】

马正红:签订图书采购合同要注意什么

随着图书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逐步增多,图书采购合同签订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签订图书采购合同应当在体现合同公平、规范的前提下,认真阅读每项条款的内容,并注意合同条款的风险防范。笔者拟对合同签订环节时提出自己的思考。

1.标的和价格和一般货物的条款不同:由于图书采购和一般的货物、设备不同,其标的具有其特殊性,合同中一般只有图书投标的折扣率和结算办法,一般没有合同的总价。合同价格以甲方给乙方下达图书订单时的结算价为准,即:结算价=∑(每种图书标价×订单确定的对该种图书报价折扣率)。

2. 图书采购目录要求:图书供货商提供的目录分为现货目录、预定目录、少儿目录和影印目录等。在合同中应当约定供货商每月提供的最低现货目录数和最低预定目录数,并要求提供的各个目录之间不能有重复,每批书目信息自身不能有重复且不能与之前提供的数据有重复。

3.到书率和到书周期要求:这是两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要求,往往在合同履行中出的问题最多。合同中务必约定图书供应商的到书率和到书周期(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并设有违约惩罚措施条款。

4.图书包装、运输、加工、售后服务要求、验收等条款也务必在合同明确。

5.对图书订单质量、数据编目质量等的要求是图书签订合同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订单质量的好坏影响到图书馆文献资源的建设,图书供应商提供的图书品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出版发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不提供非法出版物,不能提供任何盗版书。而且图书必须是完整的,没有破损、印刷及装订上的错误。数据编排及加工服务要求也很重要,在合同中应当写明CN-MARC著录细则及图书加工规则等。

6.违约处理办法:对提供非法出版物、未能提供规定现货目录和预定目录数据、单批数据重复率超过规定的比例、供货商提供的单批目录中缺字段或内容错误率超过规定的比例、到货率和到书周期不符合要求等,在合同中应当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惩罚措施条款。(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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