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声音】给旧楼加装电梯“降门槛”
【地方两会声音】
在地方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言---
给旧楼加装电梯“降门槛”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旧楼加装电梯,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各地虽然都探索过对旧楼加装电梯的做法,但却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真正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的并不多。今年的地方两会,这个问题再次被摆到了各地会场之上。
海南省政协委员高正霞在今年的海南省政协会议上,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城市楼房电梯化改造的提案》。她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和完善城市楼房改造的配套政策规定。规范政府的主要行为、发展商的责任和业主的职责,以及申报、审批、立项等工作程序等,使电梯改造工作有法有规可依;把城市楼房电梯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建设和旧房改造规划,给予经济上的扶持,并从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主管部门责任,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专门调研拟选一些安居住宅小区试行,然后逐步推行。
在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彭超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福建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更完善的细则,推进这项惠及民生的工程。议案草案提出,申请安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要求,顶层住户离地面距离超过16米或层数不低于5层(包括5层),增设电梯用地在住宅用地红线内。对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建筑物退道路红线距离应不小于3米。增设电梯不得占用河岸绿带,距城市防洪堤脚应不小于6米。
据了解,2010年福建省曾出台政策,支持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但受制于费用高昂、条件严苛、手续复杂等问题,一年多来成功加装者仍不多。今年的福州市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关注到了这一话题,纷纷建言,希望福州尽快出台配套细则,对电梯加装“降门槛”给政策,促进这一民生工程的落实。“建议福州市政府加快出台《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的实施细则》,对一些加装的条件应适当宽松,并出台加装电梯鼓励政策,政府进一步参与指导,帮助各个有意愿安装的小区完成加装电梯,让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现实。”福州市人大代表金建琳表示,目前最首要解决规划审批的建筑退距问题,明确规定增设电梯的规划审批技术规定,让规划审批有法可依;其次业主协调、资金筹措、管道迁移、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等措施逐步改进。
丁毅黎委员则建议,政府应开设有关“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加装电梯的审批、申报、土建等相关手续。“还可尝试以电梯厂家为牵头单位,实行旧楼加装电梯一条龙服务。业主只要选择有电梯设备供货与安装等加装电梯所需的全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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