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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6:3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近期频发的电梯事故令电梯安全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近期召开的地方两会上,电梯安全问题也成为了许多代表委员的提案重点。潍坊、厦门、乌鲁木齐等地的两会代表委员纷纷建言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在吉林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柏秋莉建议,对于居民小区超期服役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电梯,应明确强制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确保对电梯进行及时更新。“据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查,长春市目前有不少电梯处于弃管或不合格状态,还有一些电梯处于超期服役、带病运行的状态。”柏秋莉还建议,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还要组建电梯使用状态巡查志愿者队伍,及时发现和报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安全隐患。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的两会,民盟厦门市委也提交了关于电梯安全的提案。民盟厦门市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厦门电梯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已有近2500台住宅电梯服役超过了15年,这些老电梯已进入故障多发期。不少电梯“带病”工作,急需更新、改造或报废。因此,民盟厦门市委建议,要培育像汽车4S店一样的电梯品牌维护保养企业,授权并管理电梯,保证厦门有电梯核心技术的培训和更换零配件的供应。

在山东潍坊,市政协委员顾爽也在此次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潍坊电梯安全使用及监管》的提案:呼吁人人都要当好“电梯医生”。

同样在新疆乌鲁木齐,由乔泉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乌鲁木齐市电梯安全监管条例的议案》,也被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为12项大会议案之一。据悉,该《议案》建议尽快制定《电梯安全监管条例》,对电梯安全的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以立法的方式使电梯安全得到有效的监管:明确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即电梯所有权人以及受其委托行使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对于居民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资金问题,应规定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同时可考虑由政府和相关基金承担补充。比如,设立专项维保基金等。

在今年武汉市的“两会”上,电梯安全也多次出现在政协委员的提案中。武汉市政协委员张河滢建议,武汉市应出台专门法规,对电梯维修费用设立统一标准,尤其对有人被困在电梯内或电梯坠落等突发事件的抢修,以及付费与抢修关系等问题,应有明确规定。而武汉市工商联在提案(草案)中也建议,尽快出台老旧电梯管理办法。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区财政拨款更换老旧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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