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构建政采监管新机制遏制低价竞标
黑龙江绥化:构建政采监管新机制遏制低价竞标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采购需求管理、低价审查机制、压实评审专家责任、严格履约验收等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剑指政府采购领域“低价竞标”乱象,以制度创新护航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采购人要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与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鼓励采购人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同时,《通知》精准划定监管红线,规定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要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当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时,评审委员会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审查环节中,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低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评审专家需依据专业经验作出认定。
据悉,绥化市财政局通过印发《通知》,对“低价低质”现象形成有效震慑,为优质供应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从“拼价格”转向“重质量”,《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政府采购成为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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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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