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终身制”喜中存忧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文,推行由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制。对此,业内人士认为——
电梯安全“终身制”喜中存忧
本报记者 乐佳超
吴先生是国内某重点城市火车站管理处的负责人,春运期间,他和他的同事们加班加点地工作着,确保火车站的正常运转,他们中很多人已经连续很多天“连轴转”,没有休息了。说起电梯,他告诉记者,他们单位有自己的专门维保公司,几乎所有过了厂家质保期的电梯都由自己的维保公司做。
而他不知道的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或许今后他们的电梯维保工作不能再由自己的维保公司做了。
电梯安全推“终身制”
据了解,指导意见提出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
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制造单位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制造单位要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零部件储备,制定有效的技术方案,及时排除电梯突发故障,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要积极协助和配合电梯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公共交通场所的实际情况,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提出电梯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在用电梯要密切跟踪运行情况,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由于使用单位原因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制造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对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
“终身制”是一种进步
“出台这份指导意见一方面是要明确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对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还是希望通过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维保水平。”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处调研员何毅向《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使用管理主体和质量与安全的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运行,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
“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从总体看这是一种进步。我认为,监管部门主要还是希望厂家能够自己承担维保业务,避免后续电梯发生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北京市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认为,电梯制造厂家对自己的产品最熟悉,维保起来得心应手,而且制造厂家在技术实力、配件储备的全面性、承担各方面的风险能力等方面都比很多维保单位更有优势。此外,电梯制造厂家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也会更加重视维保质量,电梯安全也有保障。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在国外,由于电梯存量较多,新梯销售市场相对饱和,旧梯维保市场较大等因素,国外电梯企业的维保收入往往占了公司总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国内电梯企业更多地还是依赖新梯销售,维保业务的收入占比很少。近年来,很多国内电梯企业也逐渐认识到维保业务的重要性,加强自身维保服务部门的实力已成为一种趋势。现在,国家质检总局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很大程度上会促使电梯企业加大在维保力量的上的投入,从而促进国内电梯企业的转型。
缺乏竞争或致垄断
当《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将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告诉吴先生时,他表示,目前他们还未收到相关文件和通知,对此事的具体情况也并不了解。不过,由于春运期间火车站人流量非常大,他们每台电梯几乎都需要派专人24小时盯着,全面负责运营安全。因此,他也很担心,如果一旦正式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实行,由电梯制造企业负责维保工作,电梯制造企业是否有这个实力,能为他们派驻这么多的人手,而且一旦电梯出现故障能否像现在的公司这样迅速修理,解决问题。“即便电梯企业能够提供现在这样的服务,他的价格肯定会比现在我们自己的维保公司的成本高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对此,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改造工程师张晓明表示,虽然由电梯制造企业负责维保,价格上会比一般的维保公司高出不少,但制造企业在人员培训、内部管理等各方面都比一般的维保企业强很多,因此在安全上也更有保障。
“相对一般的维保公司,制造企业投入多、成本高,所以在价格上肯定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正常的价格上升是应该的,但就怕电梯维保一旦只能由制造厂家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保,制造厂家可能会疯狂抬高维保价格。”彭金声认为,制造企业很可能会通过配件限制、加大管理力度等多种方式提高委托、授权维保单位的成本,使其无法承担此类项目。再加上别的单位没有直接承担维保的资格,缺乏充分竞争,那么很可能会造成制造厂家对维保业务的垄断。“我觉得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市场很可能会因为这个政策混乱一段时间,理顺这些关系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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