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积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好环境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
辽宁积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好环境
本报讯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一场新闻发布会,辽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蔡志远介绍说,辽宁省财政厅近年来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蔡志远表示,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工作部署,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公开了各级财政部门举报电话,开通网上质疑投诉功能,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做到“有诉必应”。通过投诉、举报处理和日常监控政府采购公告信息发布等,及时纠正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抽查429家代理机构,发现问题130多个,并作出相应处理。上半年,省本级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8次。监管工作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据了解,在完善规章制度方面,辽宁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制度文件,要求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针对采购文件编制,提出“一严禁、五不得”,禁止一切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确保破除不合理门槛和壁垒,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关于在省本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采购系统上开发线上评价监管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履职评价,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此外,还出台了《辽宁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指导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规范执法。随着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更加规范。
在政府采购数字化方面,辽宁省财政厅持续完善升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实现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共用一个系统、一张网,采购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显著提高,采购过程全流程无纸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大幅降低。一是供应商可以免费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远程投标,实现电子评审。每年为供应商节约投标文件制作费、交通费等成本1亿元左右。二是升级电子质疑投诉系统,质疑投诉办理当事人全程网办,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指尖维权”。三是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采购活动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对当事人采购行为预警,运用大数据分析围标串标,实现智慧监管。四是建设政府采购移动应用新场景,研发全新的政府采购移动办公应用系统(手机APP),升级400便企热线等服务平台,丰富拓展数字化应用,全面提升了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蔡志远表示,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助力辽宁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财政力量。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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