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中南大货物类A38公招字[2023]006号
二、项目名称
实验室升级改造四期南湖校区数字化语音实验室改造(8间)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云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村金鑫·国际二期3幢19层9号
被投诉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被投诉人2: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武昌区松竹路与烟霞路交叉处武汉中央文化区K6K7地块一期K6-4、K6-S3、K6-S4幢K6-4单元7层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教师台式电脑、口语考试电脑相关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2.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证书、厂家授权等作为评审因素。3.采购人未对评审因素进行细化量化。4.所采购音箱不需要做3C强制认证。5.本项目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或歧视中小微企业的参与。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4、5未经质疑,属于无效投诉事项。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川政采招〔2023〕2号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消防装备部门集中采购(信息通信装备物资)公开招标项目(第9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雷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17号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实践实习大楼三楼3002附04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当事人: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智普斯高科特种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智普斯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房路3号院4号6楼1层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未实质性答复质疑;2.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机构未对中标产品进行测试;3.智普斯公司为中标临时编辑产品资料,以次充好,产品证明材料真实性存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政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3CNIC01-2152
二、项目名称
2023年粮油检验测试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包号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吉普马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郑州高新区红松路36号1幢5楼25号-10
被投诉人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5层、16层、17层
被投诉人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该评审结果不认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三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JJ23073110129220
二、项目名称:长江武汉航道局岳阳航道管理处LED显示屏电子竞价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长江武汉航道局岳阳航道管理处(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通海路海事大楼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本项目采购人以各种方式要求其弃标,只想选取内定的供应商。2.采购人在确认其成交后以不合理的理由废除成交结果,属于违规违约行为。3.采购人因工作疏忽未对竞价需求做好分析,要求供应商赠送设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1、3缺乏事实依据,问题2成立,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与举报人签订合同。
责令采购人、国采中心就采购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四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东方博奥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华街9号院2号楼22层2605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城南院区开办费-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20221121561)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东方博奥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东方博奥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7800.0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SW23143HG3076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二(包组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英特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76号
被投诉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当事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相关供应商:优普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B2栋4楼B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且提供了相关证书,应享受1%的价格扣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六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三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陶庄5号1号楼自编3F011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省级专业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包6)”(项目编号:ZTGDGZ20230021)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广州三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州三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GK22C040A0602Z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四十三(重招)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英特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76号
被投诉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202(自编201、203、205、206、208)房(仅限办公用途)
当事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其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1%的价格扣除,且应当优先采购,不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顺序。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七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DY-20231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调查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卫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镇沃尔特商业城2区2幢503号
被投诉人1: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79号
被投诉人2:云南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羊肠新村别墅44幢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违法违规,且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鉴于本项目存在质疑答复未告知投诉人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未完整公示中标内容的问题,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整改。
财 政 部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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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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