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大数据“富矿” 让国土空间规划更“智慧”
激活大数据“富矿” 让国土空间规划更“智慧”
自然资源部发布《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
本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基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适用于城市层次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应用,其他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也可参考执行。
《规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安全可控的五项工作原则。同时,确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时空大数据应用的总体框架,对自然资源数据集、城市运行基础数据集和城市运行流数据集三大类数据资源,各类时空大数据的采集要求、处理与质量控制要求、融合要求,不同典型场景中重要指标的算法模型,验证校核、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公益性支持国家层面决策应用等作出了规定。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规定》针对全年龄段人口特征,加强对人口分布、职住关系、设施服务范围、空间品质、城市活力、安全应急等空间特征识别方面的时空大数据应用,更好地查找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针对性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空间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针对当前数据采集处理、质量控制、典型应用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规范的情况,《规定》鼓励在官方统计数据之外,采用大数据作为补充,建立科学、简明、可操作的时空大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大数据应用技术流程规范,夯实“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建设基础。
“通过梳理相关时空大数据分类,引导各方基于统一的多尺度标准地理格网,对数据进行标准化、空间化处理。”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说,“推动建设全要素、多类型、全覆盖、实时更新的权威国土空间数据库,可为各界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服务。”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规定》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时空大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的交互和协同,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监督提供支持,数字赋能国土调查、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环节,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我们也注意到,大数据应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侵犯、泄露个人隐私等质疑和诟病。”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在制订《规定》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个人隐私的保护,明确要求互联网位置数据、手机信令数据、互联网地图数据、物联网传感数据等在支撑国土空间规划业务时要‘去实名化’处理,确保既可以基于手机信令等海量数据准确分析研判,又不侵犯公民隐私边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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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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