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IT电子报 >> 供应商请注意!天津今年电子卖场入围备案已启动

供应商请注意!天津今年电子卖场入围备案已启动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2-10-31 19:57: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供应商请注意!天津今年电子卖场入围备案已启动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近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将对2022年度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进行入围备案。

“此次电子卖场入围分为数据接口对接和入驻两种方式。供应商若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入围,可以上架集中采购目录内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品目商品;供应商若采用入驻方式入围,只能上架集中采购目录外品目商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驻方式’是电子卖场今年新增的一种入围方式,旨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采购成本,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能有更多机会参与电子卖场活动。”

据介绍,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入围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而采用入驻方式的供应商,无须为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此外,供应商还需满足五点资格要求。一是备案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备案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备案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二是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入围电子卖场的,如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不得授权其他代理商参与备案。如果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参与备案,须额外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同时,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入围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在入围期间内,不得擅自更换ICP备案证号和IP地址。三是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备案。四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入围电子卖场。五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备案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加入围备案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据悉,2022年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入围备案采用电子化网上备案形式,备案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备案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下午五点。

本次入围的电子卖场平台将于2023年1月1日启用,请入围供应商及时做好准备。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92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