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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法治构建

栏目: 2022年两会报道,电子报 时间:2022-03-10 23:11: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法治构建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的推进与落实,使政府信息化来到了数字化阶段,而政务服务法治化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此,他建议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治构建,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十四五’时期,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治构建,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抓住推动政务信息共享、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效率等关键环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皮剑龙告诉记者,当前,我国涉及互联网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多宽泛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并且没有“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的法律规定。对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行政规章,从基本原则、领导体制、网上服务事项、网上服务程序、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共享机制、制度规范标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制度设计,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立法供给。

皮剑龙介绍,目前,已有部分地方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条例,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策落实方面起到了作用。例如,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2021年9月24日通过并实施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上述工作条例,对地方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度构建,推动政务服务的法治建设,应当推进制度构建,以加快数字政府的建设、提升政务服务的水平。”皮剑龙说。

同时,他还建议,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内部、外部监督制约体系。皮剑龙认为,监督与制约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品质的重要动力,应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维度构筑监督体系。内部监督和制约体系的建立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内部行政自制规则;建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对于“形式作为而实质不作为”行为的问责机制等。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例如,专家参与评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为群众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微信、电子邮箱、电话等多种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举报的不法行为并予以有效查处。同时,强化与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结合,进一步完善举报行政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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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30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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