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行】营造和谐氛围提高政采执行力
【集采机构提高政采执行力系列报道•山西行】
2010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被授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全都缘于中心——
营造和谐氛围提高政采执行力
开栏的话:在财政部2011年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以规范行为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被提出。在此进程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发挥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报特开辟“集采机构提高政采执行力系列报道”栏目,将对部分省市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的探索进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实习记者 贾璐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作为该省省本级唯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自2005年组建以来,采购规模年均递增率保持在60%以上,采购范围覆盖面达90%以上,在该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开征集对中心的问卷测评中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10年,采购中心被山西省省委省政府授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同年又被该省文明办授予“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今年以来,采购中心结合本省特色,积极参与组织了“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煤炭安全项目”等一批事关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的民生采购项目,为山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走进采购中心之后,记者深深地感受到,这一项项成绩的取得都源自其坚守以人为本、奉献社会的宗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优质服务、高效廉洁的目标,科学规范、严谨文明的发展方向,同时更加注重了对如何用人性化的方式在细微处提升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力的不倦探索。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制度体系从改革到完善是发展中必然经历的一个过程。当前,政府采购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不了解、不理解,甚至不配合,推进事业发展的合力还不够足等。这些都需要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来为政府采购事业营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空间。
采购人的理解支持是基础
作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人,其意识和态度,对于采购质量、效益的影响举足轻重,甚至是关乎事业的成败。如果每个采购人都能真正接受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那么政府采购事业必定会向前走出一大步。
为此,采购中心充分认识到和谐采购的重要性,在开展日常采购工作的同时,也承担起为整个采购事业营造良好氛围的责任,一点一滴地付出自己的努力。
“我们把‘联络员’作为争取采购人单位支持和理解的突破口。”在与记者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建新兴致勃勃地说。
那么,什么是“联络员”呢?
原来,在充分认识到采购人对采购事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后,采购中心就积极与省直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建立了固定联系,积极促成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起采购单位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首先能有效解决采购过程中沟通不畅、程序不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联络员们好比是我们通往各单位的一座桥梁,大大亲近了我们和采购人单位的关系;他们又是我们与各采购人单位交流的一个平台,双方的声音通过他们的传递,大大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任志启用这两个比喻巧妙地向记者介绍联络员制度的优越性。
据了解,在推行联络员制度的同时,采购中心继续探索新形式、新渠道,进一步加强与采购人单位的沟通。记者了解到,他们主动邀请部分采购单位组织座谈交流,在轻松的氛围中畅所欲言、增进相互理解。而对于采购预算5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则会由采购中心承办处室负责人牵头,主动邀请采购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面对面的专题交流。
与监管部门沟通联系是保障
据了解,按照“增进沟通交流,营造良好氛围卓有成效”的思路,采购中心同财政监管部门始终保持了紧密联系,并与财政监管部门建立起了管采联席会议机制。据介绍,今年上半年的管采联席会议就有关采购程序及协议供货、定点维修等事宜进行了研究,达成了初步共识。
普及采购知识是关键
在此基础上,采购中心还加大采购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重点突出了对采购项目需求编报和采购项目执行程序等方面的培训。记者到采购中心采访时,他们刚刚结束了针对部分省直采购单位和全省11个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举办的2011年度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
而另一个小细节,也让记者看到了他们以人性化提升执行力的努力。“我们采购中心项目执行人的业务邮箱是面向社会公开的。”采购中心采购二处处长侯广丰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公开业务工作专用邮箱主要是为了接受需求申报、意见反馈、开评标一览表等信息,且实行对内、对外全部公开,为的就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业务工作联系的渠道。
“这么一点一滴做下来,我们采购工作的社会效果越来越好,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满意度越来越高,有些单位的分散采购项目也委托中心来做。有些采购单位的领导明确表示,让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来办‘图的就是个放心’!”聊起工作成效,赵建新有欣慰也有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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