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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 以评促优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1-09-16 18:16: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来自实践】

以评促改 以评促优

——湖北省黄石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综述与思考

■ 柯楚

自去年9月参加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来,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先后宣贯、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采取了提前一年全面公开采购意向、政府采购项目率先全面免收履约保证金,加快资金支付以及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等多个方面便利化举措,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督导采购人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落实谁采购谁负责机制,加强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专职岗位和专业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明确负责政府采购的机构、岗位或人员。目前,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市场局等单位均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是督导采购人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印发《黄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求采购。

三是督导采购人全面公开采购信息。采购人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项目采购意向、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更正事项、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

四是督导采购人加强合同履约验收。采购人要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五是督导采购人落实主管预算单位职责。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组织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学习或培训,切实履行对本部门、本系统内单位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等环节和过程的管理和指导职责。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是对标对表任务要求抓紧完成。对标对表市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今年需完成6项,已完成2项,配合省厅统筹推进4项,持续推进的有33项改革任务。

二是持续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按照“无采购意向公开,不开展采购活动”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机制,推进市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着重在采购预算执行方面,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及时全面公开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信息,督促预算单位均衡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黄石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较省厅要求提前一年开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一轮“放管服”改革形势下,“放出效率、管出规范、服出便捷”的有效举措,结合省厅要求研究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并行的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模式,实现上半年政府采购领域零投诉。同时,强化服务指导,去年11月以来,对全市采购人单位、11类537家协议供货商、15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连续举行12场全市范围培训会,着力提升采购人、代理机构、协议供应商等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和执业能力。并且,我们按照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要求,市级层面已上门对5家代理机构12个去年的项目进行检查,现场指出问题,规范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行为。

实现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指导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市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是全省第一个为集中采购机构“量身定做”的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这个项目在2020年10月份完成测试,实现了集中采购交易上下游业务全程数据互通,全流程实名制线上不见面招标,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多点发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继续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项目率先全面免收履约保证金。

二是加快资金支付。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款项提交和支付方面,明确要求提前支付合同款。今年财政局项目均已经按照新的要求履行。

三是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权利。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全市817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逐一审查,清退不能正常履职的专家39名,清理取消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2个。

四是压实自身监管责任,创新尝试缩短投诉处理时限。将政府采购法定投诉3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内,提高政府采购效率。8月初受理的一起投诉,实现了不见面处理投诉,并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同时,健全采购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机制。将投诉环节前移,从采购项目被询问、质疑开始就高度关注,根据质疑和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对采购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并加强采购人、代理机构人员培训,提升处理质疑能力,避免质疑演变成投诉。

五是印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10余条措施,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优化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全市推广“政采贷”。通过逐个银行走访调研,破解在推进政采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自2019年全省首笔30万元“政采贷”业务成功办理以来,累计已向有关平台推送采购计划11564条,合同8671条,中标信息1903条,供应商信息961条。其中,今年以来,已向有关平台推送采购计划921条,合同616条,中标信息514条。累计已完成48笔业务,贷款金额达9945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0%,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是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指导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严格落实此项政策,督促社会代理机构积极推行。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前述金额的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是升级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商城中供应商1051家(厂商136家、经销商915家),其中937家是中小企业,即89.15%是中小企业。上架商品数11047种(个)。上半年,商城成交1031笔,成交金额为1230.65万元。

机制建立、参评人员选派及评价指标分析

黄石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进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继续认真履行参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市营商办今年7月15日印发的《关于分解2020年湖北省营商环境评价反映问题整改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于7月29日制订了《黄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指标专项整改方案》,该方案已从“电子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流程管理、采购结果质量和合同签订、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4项评价指标进行了研究分析和对策建议。并根据参评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从强化组织领导和强化工作机制两个方面提供保障支持。

方案明确成立“政府采购”指标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预算科、国库科、财政监督局及相关支出管理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此外,鉴于当前“政府采购”指标专项整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政府采购办内部成立相关同志及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政府采购”指标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强化三项工作机制:一是问题收集协调机制,组织各责任单位及领导小组成员科室集中会商,研究提出行动措施,及时发现、收集、协调疑难问题。二是实施问题交办机制,发现的相关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交办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三是严格行动约束机制,对影响“政府采购”指标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的,经督办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参评人员与去年规模保持一致。

参评准备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思考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之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正处在提高治理能力、落实新发展理念、健全和完善法治、加快市场开放的重要关口,同时今年营商环境评价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怎样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首先还是要把问题的症结找出来。

认识还不够到位。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指标的牵头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制度建设、宣传落实、积极准备和参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是各部门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要落实谁采购谁负责机制,要按流程办事,按合同履约来支持经济发展。单从一个部门来推动这项工作力度远远不够。然而,市直采购人单位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做得还很不够,普遍存在着不重视或不愿意承担主体责任,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流于形式的问题。

支持不够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仍然不够有力。前期需要提交10个典型案例,但是有些部门互相推脱,都极不情愿按法定流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履约配合。因此,怎样把一个部门的事情联动成所有部门都积极主动来做的事情,还需要思考方式方法。

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事项很多,黄石不少事项走在全省前列。但是很多任务由省里牵头,如全省统一的电子卖场建设、代理机构驾照式管理、专家管理等等,地区层面还需要加强协同推进的力度。

信息化力度也需加强。全市信息化建设现在仍然没有做到完全的互联互通,信息采集有些仍然还是人工采集等等。建议全市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完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全省预算一体化建设受到制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全部纳入一体化建设。但由于时间原因,目前已上线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现在老系统已经停止,受疫情影响,项目推进滞后,对已执行的项目资金将无法及时支付,一些工作也有所制约。

关于继续推进工作的建议

要继续增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感。要加深对政府采购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法治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等形势和任务的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紧迫感、责任感。

要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确保今年6项改革任务完成。

要继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折不扣抓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二十五条办法在黄石落地生根。继续对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在去年成绩基础上,找出不足,发扬成绩,确保黄石政府采购指标领域争先进位,切实让市场主体有获得感。

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对采购人、集采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努力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监管工作格局。

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配合省厅全力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化平台建设。

要继续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继续做好832助农兴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市推广“政采贷”工作。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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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86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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