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建议欧盟提高公共采购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业内声音】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建议欧盟提高公共采购的公平性与透明度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日前以中、英文双语版的形式发布了《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0/2021》(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欧盟公共采购多环节存在事实上歧视、不透明与模糊规定,这对外资企业进入其市场造成障碍,欧盟公共采购合同更多地倾向给本地企业,欧盟发布的《防范外国企业不公平竞争白皮书》对外资企业构成歧视。因此,建议欧盟提高公共采购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完善公共采购的监管和问责制、避免针对公共采购设置额外审查。
《报告》共计十二章,内容分别包括中欧经贸合作现状、欧盟营商环境总体评价、欧盟营商环境总体问题、总体建议书、外次审查、竞争政策、跨境人员流动、数字经济、金融、公共采购、物流、医疗。
关于公共采购,《报告》认为,目前欧盟公共采购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四点问题。
第一,公共采购多环节存在事实上歧视。经过调查显示,参与过欧盟公共采购的受访企业中,57.89%的企业认为欧盟公共采购对外资设置歧视性标准。受访企业反映,部分欧盟成员国公共采购资质预审环节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如要求投标企业满足欧盟认证的同时还要进行成员国本地认证,本地认证程序繁杂、周期冗长,投标外资企业根本无法在投标开始前完成相关认证,如此规定构成了对外资企业的隐形壁垒;当地政府不合理的技术评审规则与方法也构成了公共采购的不公平壁垒,如法国能源监管委员会(CRE)自2011年7月开始推行光伏招标项目,与全球市场一般以投标电价和组件技术作为主要考量因素不同,CRE还着重考量碳排放影响,但CRE评审规则对中国企业核算的碳排放足迹排放值远高于实际值,造成中国光伏产品在项目招标中丧失竞争力。
第二,不透明与模糊规定对外资企业进入欧盟公共采购市场造成障碍。调查显示,参与过欧盟公共采购的受访企业中,68.42%的企业认为欧盟及当地政府公共采购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存在模糊界定;47.37%的企业表示欧盟公共采购程序不透明。
第三,中标结果显示欧盟倾向本地企业。欧盟招标电子日报2020年1月-9月初发布的信息显示,1624个采购项目中,欧盟成员国中标项目超过1323项,在已授予合同的采购项目中,90%以上的项目为欧盟成员国获得,中标的非欧盟企业仅占不到10%。
第四,欧盟发布的《防范外国企业不公平竞争白皮书》,以政府补贴为理由在欧盟公共采购领域设置了新的贸易壁垒。白皮书规定投标人需要申报金三年内受到政府补贴以及合同完成一年内可能收到政府补贴情况及相关信息。这会导致企业参与公共采购的前置材料负担及相关成本大幅提升,并使其在同欧盟本土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构成了对外资企业的歧视。
基于以上问题,《报告》给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建议欧盟及成员国制定严格的公共采购流程规范指引,杜绝超出公共采购合理需求条件等歧视性行为和暗箱操作,提高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第二,建议欧盟完善多层次、相互制约的公共采购监督体系,完善公共采购的监管和问责制度。第三,建议欧盟取消对公共采购设置额外的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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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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