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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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06-03 17:35:34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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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7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数据显示,2020中国汽车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汽车制造业利润增长4.0%。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全国7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
摄影/陆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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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5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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