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工作指引力促汽车消费
商务部发布工作指引力促汽车消费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日前,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抓住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关键环节,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探索。
《通知》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提出要扩大新车消费,发展二手车消费,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培育汽车后市场,改善汽车使用条件。
为扩大新车消费,《通知》提出,要优化汽车限购政策。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应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汽车购买规定。鼓励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汽车下乡”活动,释放农村汽车消费潜力。通过对消费者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来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此外,各地还可通过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丰富汽车消费金融服务等方式推进新车消费。
在二手车消费方面,《通知》要求,要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其他地区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地方还应细化“跨省通办”配套举措,支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完善配套服务,使二手车交易更为便利。各地还可先行先试,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二手车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运用。
在汽车更新环节,《通知》建议各地应规范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鼓励开展跨区域回收拆解,提升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补贴,提高换购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
《通知》提出,各地还应通过促进汽车配件流通、培育汽车文旅消费、壮大汽车租赁市场、依法有序发展汽车改装市场等措施来发展汽车后市场。
便捷、友好的使用条件也是促使更多消费者买车的重要因素。《通知》指出,各地可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完善,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皮卡进城限制全面取消,支持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服务水平,从而改善汽车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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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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