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亿”只是一个开始
“25亿”只是一个开始
——电子卖场的“湖南样本”构建与运营纪实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通讯员印铁军
布局电子卖场,湖南起步不算早,但在采购规模方面,湖南可谓跑出了“加速度”——截至12月5日,上线不足一年的湖南电子卖场交易额超25亿元,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将超过35亿元。
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数据。业内不禁好奇,对湖南电子卖场这样一个上线不久便遭遇疫情的“新生儿”来说,如此庞大的交易规模是如何做到的?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湖南省通过创新监管规则、健全交易制度等措施,松好了电子化采购的“土壤”,“25亿”只是一个开始。
简化采购程序
落实主体责任
巨大的电子化交易额背后,是采购人对平台的认可。
如何打造一个采购人喜欢用的电子化平台,在电子卖场设计之初,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便花了不少心思。
湖南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全品类纳入电子卖场。采购过程留痕,结果公开,成交、合同、验收可随时查验、审计……湖南电子卖场为采购人开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提供了合规渠道。采购人结合内控制度,便可以大胆开展小额采购,逐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湖南电子卖场,采购人可自主选择直购、竞价、团购等多种方式进行采购。交易规则简单,无需交易费用,采购人通过直购下单,便可享受送货上门;如果采购人选择竞价这一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便可产生交易结果。不仅如此,湖南还开创了团购这一采购形式,基于电子卖场组织团购,每单可帮助采购人节约采购资金30%左右。
三种采购方式,“直购”最受采购人钟爱。截至12月5日,采购人通过湖南电子卖场累计完成“直购”订单18.92万笔,金额达22.36亿元;完成“竞价”订单3014笔,金额达2.81亿元;完成“团购”订单413笔,金额达0.15亿元。
据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级采购单位入驻电子卖场达24136家,发生交易的采购单位达10764家,交易渗透率为44.6%。各级采购单位对电子卖场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其中湖南省民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党校还针对电子卖场出台了专门的内控制度;湘潭大学、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体育局累计成交分别达2476万元、1703万元、1507万元,位居采购单位成交额前列。
改善营商环境
降低入驻门槛
调动了需求端的积极性后,在供给端,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信用”为基石,推行供应商“承诺制入驻+信用管理”,降低供应商入驻门槛。
具体操作层面,凡是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只需通过运营商的形式审查,1天便可以免费入驻。供应商通过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的增信认证,就可确定不同的信用星级、参与相应交易,入驻流程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只需提供自我声明,就可以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目前,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达39152家,其中本省供应商36633家,中小微企业31809家,个体工商户13640家。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如何以“信用”为抓手实现供应商的有效监管?通过政府搭台,供应商如何将无形的“信用”转化成切实的实惠?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卖场采用电子增信替代保证金。供应商可借助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所提供的电子化信用保证,从而降低参与电子卖场的成本,进而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此外,供应商还可利用其在电子卖场的交易记录和评价获得金融机构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进而从金融机构获得减免手续费、提高合同融资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等支持。
创新交易制度
发挥政策功能
要让采购人喜欢用、用得好,管好电子卖场上架商品是关键。这其中,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是监管的核心。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商品为核心,创新建立全新的交易制度:一是建立供应商登记商品机制。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规定的品目分类标准和电子卖场的商品分类标准分类登记所有商品,报价不固定的工程、服务和定制货物,作为不定价商品登记入库。二是建立采购人验收机制。采购人在发布验收公告时对入驻供应商进行评价,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或两次验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或验收后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其增信不予退还。三是建立运营商巡查机制,定期对商品进行巡检,问题商品及时强制下柜。截至目前,电子卖场累计登记货物3804213件,上柜3360843件,覆盖67个二级类目,5155个三级类目;登记服务12145项,上柜9790项,覆盖23个二级类目,421个三级类目;登记工程4230项,上柜3575项,覆盖9个二级类目,134个三级类目。
为了保障商品质量,电子卖场引入厂家、电商、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标准商品库,并展示第三方商品合格检验报告供采购人对商品质量进行比较。同时,发扬协议供货的长处,引入厂商授权代理商经销机制,并承担商品质量、价格的管理责任。非代理经销商也可以报价,防止形成价格垄断。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电子卖场还引入“自有商品”,即无注册商标、参数配置或服务内容与品牌商不一致、最高限价高于品牌商最高限价或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无法验证的商品。采购人采购“自有商品”电子卖场将发布异常公告。
为了降低商品价格,电子卖场采取市场竞争为主、诚信约束为辅的机制,要求供应商自行确定最高限价和折扣,且必须提供市场价格的相关依据。同时,引进13家大型电商以折扣价入驻,稳定商品价格,但又不完全依赖电商,以此形成良性竞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和节能环保产品、“两型产品”在湖南电子卖场均有特别标记,供采购人参考,竞价时自动进行价格扣除。
监管服务并重
构建诚信体系
在“服”的同时,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采取多重措施加强监管,积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卖场运营环境。7月初,9家供应商因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其电子卖场的相关权限被停止。
记者注意到,通过信息公开、争议处理、运营商巡查以及抽查等多维度监管,湖南财政部门实现对采购主体、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全方位监管。同时,通过处理群众举报、立案查处等手段,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构建。此外,通过运营商将财政监管与采购活动隔离,并利用大数据分析预警提升监管效率,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正探索间接监管的新模式。
目前,湖南电子卖场供应商以及商品的审核机制逐步完善,担保、保险等更多的电子增信方式满足了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供应商入驻的需要;工程类和服务类商品已经全面上线,电子卖场功能已逐步完善;运营商服务体系已经初步满足全省的用户支持工作。电子卖场完整的培训体系也已逐步建立,全省已经完成了采购人培训170场,完成30000人次培训,其中现场培训166场,线上培训4场,供应商线下培训4场,培训线上直播培训21场,约111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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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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