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成果 久久为功
【聚焦·政采扶贫】
巩固成果久久为功
——持续用好政府采购支持扶贫的建议
■ 申学锋
今年是决胜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打赢打好这场硬仗,须各级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须各类有效政策工具支持。充分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落实中央消费扶贫精神的重要举措。
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现
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是关键之招。在部分贫困地区,虽然产业扶贫进展顺利,但由于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制约,导致不少好的产品销售遇阻,贫困地区有了产业还是脱不了贫。因此,如何销售这些贫困地区的产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不失为一种新思路。
2019年10月,面向政府采购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与其他销售平台相比,832平台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我国官方以政府采购方式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给予大力支持。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供销总社鼓励各级机关、央企和地方国企等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一定比例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带头做好消费扶贫的示范榜样。二是832平台突出公益性,实行“零收费”政策。除了一些代收的通道费、第三方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等,832平台不向供应商收取入场费、平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也不向采购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等。832平台包括两种交易模式:一种是直购,类似于网络购物;另一种是竞购,采购人发布需求,供需双方约定商品的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实体经济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客观上它也刺激了线上销售模式的发展。在财政部门的积极引导和鼓励下,各级预算单位示范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带动形成了消费扶贫的热潮,这项稳定、有预期、可持续的政策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今年7月中旬,832平台的供应商已覆盖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交易额突破10亿元,惠及50多万贫困农户。实践表明,将政府采购政策融入脱贫攻坚战,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是高效的带贫益贫财政政策。
运用政采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应重点关注三方面
随着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因地制宜的扶贫产业已经逐步发展壮大起来。依托政府采购政策推动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销售,很多贫困地区优质的、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被售往了全国大小城市,被端上各单位食堂餐桌。可以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举措,鼓励了贫困地区的群众和涉农企业继续做大做强产业,不仅要脱贫还要致富。对于如何长期、稳定、持续地运用好这一政策,笔者认为还须重点关注以下三方面。
一是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确保预留比例并鼓励更多采购,注重政策实效。建立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销售平台,是消费扶贫的抓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带有较强的政治性。网络销售平台本身是市场化运作,中央层面也只是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一定比例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但各单位应有政治自觉,将这一举措视为助力脱贫攻坚的担当,在确保预留比例的同时尽可能采购更多产品,用实际行动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要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注重采购实效,既采购了贫困地区的产品,又满足了自己的消费需求,实现购销双方双赢的目标。
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法定程序,让脱贫攻坚战借助政府采购规则打得有秩序、更公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政治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带有极大的紧迫性和使命性。但是政府采购有其法定方式和程序,必须坚持原则,维护市场基本秩序,不能为了贫困县尽快摘帽而大干快上,无视预算单位的财力和需求,更不能以帮助脱贫攻坚为由破坏市场公平,影响产品价格,否则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
三是确保贫困地区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供给网络交易平台的农副产品质量有保障。运用政府采购手段有助于稳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预期,从而建立可持续的扶贫机制。但这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即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提供给销售平台的农副产品有质量保障。这是维护供求双方长期合作共赢的基础。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产业必须符合当地实际,适合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能够保证产业的持续发展和销售平台的持续供应。有些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季节性强,容易腐坏,需要有坚强有力的物流加以配套,让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到手的农副产品新鲜可口,从而增强其消费满意度和进一步采购的意愿。
强化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三项建议
消费扶贫,政采同行。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有提升能效的政策空间,需要更加有力地推动这一模式取得更高实效,为此笔者提出三项建议。
一是摒弃短线思维,强化政府采购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的持续性。打赢脱贫攻坚战胜利在即,但摘帽不摘政策,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也不能就此戛然而止,而是要适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新需求。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不能仅作为短期手段,而要长期坚持下去,久久为功。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但相对贫困还会持续一个时期,致富更是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产业扶贫和政府采购支持农副产品销售平台仍需继续发力,“扶上马,送一程”。各级预算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和摘帽县的销售需求,分清轻重缓急加以支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推进摘帽县和贫困户在脱贫后逐步走上致富道路。
二是克服“扶贫第一、程序次之”的观念,遵循规范化运作宗旨。通过政采手段和网络平台支持脱贫攻坚,是消费扶贫的创新,但不能为了脱贫摘帽而破坏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必须坚持政采扶贫的公平公正,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在竞购环节,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条件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线响应,采购人原则上应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供应商,不得私下协商“对号入座”,甚至选择价格高而品质差的目标对象,影响市场公平。采购人如果遇到产品质量明显不如网上宣传,或农副产品采购到手后出现严重破坏无法食用的情况,应及时同供应商反映沟通解决,不能以有碍面子或不利于脱贫攻坚事业为由含糊了事,否则不仅破坏市场公平,而且不利于供应商长期健康发展。采购人在确认货物和发票无误后,应及时对商品和店铺进行客观评价,不得不顾事实随意给予好评,或为了支持供应商而过度追加好评。
三是避免“撒胡椒面”式的购买,坚持精准采购原则。脱贫攻坚,中央一再强调“精准”二字。正是坚持了精准脱贫,我们的攻坚战才取得了节节胜利。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也应当坚持精准原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集中展示了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副产品,商品涵盖水果、蔬菜、禽蛋等多个类别,可谓琳琅满目。各级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究竟如何选择采购对象呢?答案就是不搞平均主义,坚持精准原则。首先,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应优先采购特困地区的产品、优先选择贫困地区急需售出的产品。特别要针对疫情带来的滞销问题,设立“防滞销”专区,帮助贫困地区农户减少损失,度过疫情难关。其次,要采购适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农副产品。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虽然是帮扶,但本质还是消费,因此要考虑自己的消费需求,避免盲目追求采购成绩而忽视自身需要,结果采购来的产品不喜欢或不满意,甚至直接丢掉,进而会产生对供应商的不满情绪,反而达不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预期。最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时,应优先采购注册地在贫困县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从而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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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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