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规范电子卖场采购有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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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规范电子卖场采购有妙招
本报讯今年1-6月,湖南省民政厅共完成电子卖场采购73次,交易额达54.5万元。数字的背后,是湖南省民政厅出台一系列举措,积极推行电子卖场试点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湖南省民政厅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原则,根据电子卖场采购有关要求,制定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直购和竞价适用情形与范围,有效规范了小额、零星采购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记者注意到,为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湖南省民政厅要求各处室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湖南省民政厅组织厅机关19个处室(局)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处室(局)报账员为电子卖场采购人,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采购审核人,按照财务报账审批权限2000元为限制设置电子卖场单笔交易额度,超出审批权限需报规划财务处审批,并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检查、考核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要求各处室局不得改变预算资金使用性质,无预算或超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审核电子卖场采购项目前需严格执行采购审签流程,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的错采、漏采等相关情况,由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机关纪委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项目拒绝报账,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湖南省民政厅要求各部门准确把握电子卖场的适用范围并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实行厅机关集中采购的物品(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书柜、沙发、会议桌椅等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碎纸机、投影仪等通用设备)由厅后勤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采购, 其他货物、服务、工程由处室局通过电子卖场自行采购。1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各处室(局)可选择通过电子卖场直购、竞价两种方式采购。10万—100万(货物类10-50万元、服务类10-80万元,工程类10-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可选择卖场竞价模式或经厅机关内部招标程序后通过卖场直购方式实施采购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民政厅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电子卖场采购完成后,及时在卖场系统中打印采购合同、验收单;同时,将采购项目提交规财处报销时应提供原始发票、采购合同、采购验收单。(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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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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