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理论实务 >> 理论前沿电子报 >> 平台管理应满足七项要求

平台管理应满足七项要求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19-09-23 20:53: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平台管理应满足七项要求

本报记者昝妍

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应以严格遵守美国联邦采购法为前提。在平台管理方面,美国总务管理局近日发布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征求意见稿从对比功能留痕、第三方供应商管理、小企业识别、支持非营利性及社会福利性企业、支持环保产品、网络安全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及订单要求七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在对比功能留痕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承包商建设的平台可供买方获取同类产品的信息说明,同时可使用文本说明、下拉菜单等方式,能够实现横向或纵向比较信息。采购人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比较功能能够被记录留痕,一方面可供买方后期查询使用,另一方面可供行政机构管理人员或其他监督机构参考。行政机构雇员必须对两家以上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产品进行比较,比较内容除了价格,还包括后期交货或维保等条款。

在第三方供应商管理方面,承包商应管理在其平台上经营和销售产品的所有第三方供应商,并负责所有供应商入驻信息审查以及入驻后交易履行情况。在这些供应商加入电子商务平台之前,承包商应制定相应程序对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查范围涵盖整个供应链风险。

该审核程序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在平台发布,且承包商应公开披露入驻平台的供应商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平台承包商保留根据其商业惯例管理新供应商入职规则的权利。承包商应采用有效的供应链风险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以确保第三方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控性。风险可能包括黑客入侵网站或篡改信息,销售未经合法授权的产品、灰色市场流通的产品或假冒伪劣商品、构成网络风险的产品等。另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承包商不得允许被禁止的供应商在平台销售产品或服务。禁止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卡巴斯基实验室或其他涵盖实体在《美国联邦采购法规》子节4.20部分中提到的开发或提供的硬件、软件或服务;根据2019年国防授权法案第899条,涵盖的电信和视频监控服务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华为技术公司、中兴通讯、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公司、大华科技公司。

对于小企业识别功能,征求意见稿提出,平台建设的承包商在提交的投标书中必须概述平台将如何识别各类社会经济群体相关的能力,例如采购人是否可以按某些名称搜索到小微企业或者相关非营利性组织生产的产品。美国总务管理局鼓励有兴趣与政府做生意的供应商在美国总务管理局奖励管理系统(System for Award MannagementSMA)注册入库,该系统管理是联邦政府的供应商数据库,这样平台就能以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供应商的业务规模。

在支持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性企业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能力第一计划”产品列表以及产品相关数据等均由计划委员会维护并定期提供给平台承包商。“能力第一计划”“联邦监狱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在平台销售时要进行适当的标记,平台要设置一项流程,向所有持政府采购卡的行政机构雇员推广首购“能力第一计划”所生产的产品。除非通过“能力第一计划”无法获得所需产品,否则采购人不能购买与“能力第一计划”生产的产品基本相同的商品。

在支持环保产品方面,承包商应在平台上清楚地标记美国法律规定和行政命令中所需的任何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即绿色)产品,使买方轻松识别和购买该类产品。关于绿色产品清单可参阅美国总务管理局《绿色采购汇编》。

在网络安全能力方面,承包商要保证平台建设符合美国政府可接受的有效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如果未来平台向公众提供增值服务,例如一些应用程序、电子工具等,首先要通知美国总务管理局签约官和合同官员代表。如果获得签约官批准,为合同开发的增值服务均受美国总务管理局《IT安全程序指南》《IT采购工作的安全和隐私要求》中定义的联邦安全要求的约束。

在保证产品质量及订单要求方面,第三方供应商必须向行政机构提供至少相同的基础保修条款,包括延长保修期。任何明确的维保承诺必须清楚地描述为产品描述的一部分,并且平台上的买方可以随时访问维保信息。为了防止采购人受到与美国法律或行政命令或政策要求相冲突的某些商业条款标准约束,平台承包商要确保买方在购买结束前,平台页面始终显示商业条款标准约束,采购人可选择点击接受或弹出功能响应该标准约束,该流程也将包含在每次购买的记录中。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95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