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的预算编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发展
以高质量的预算编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发展
■ 祝伟
在简政放权的改革背景下,还权于采购人、实现采购人权责对等已成为业内共识,与此同时,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成了采购人面临的首要问题。对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思考。
问题分析
当前,由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严、不实、不细,对政府采购工作造成诸多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编制过程中存在一定随意性,导致预算缺乏刚性。一是思想存在误区。部分单位认为预算编制只不过是将分散的采购物资简单地汇总而已,如果把政府采购预算做得过细,会使自己陷入“被动”,年终节余的财政资金何必留到明年花?于是在做预算时保持“灵活”,给采购意愿的变化留“后路”,这种错误的观点从根本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预算执行分离。部分单位对目前实行的政府采购程序不太适应,采购计划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易出现“预算归预算、执行归执行”的现象。三是项目过于笼统。部分单位的预算编制项目未能细分到具体的小项,只做大方向体系分类和项目的数目。比如将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产品“合用”一个办公设备预算,在实际采购时无法分清具体项目的预算到底是多少。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浮于表面,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准确性。一是前期准备不足。编制预算前,对采购项目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导致出现采购预算编制过高或过低、采购标准不统一等情况,有些专项资金甚至在编制预算时还没有完成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二是横向联系薄弱。目前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一般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科室提出采购项目,再由政府采购联络员进行汇总,交财务科负责预算编报人员审核上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单位各部门横向联系不够,导致预算汇总和上报的数据不一致、不完整,漏报、多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纵向沟通欠缺。部分单位采购负责人与会计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采购负责人一般对采购项目比较熟悉,但对预算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不太了解,而会计在审核时,也缺乏责任心,在没有对资金来源进行必要审核的情况下,直接上报财政部门,这个问题往往在最后的资金支付环节才被发现。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导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事前监管不到位。各单位上报采购计划给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时,主管预算单位未承担起监管责任,没有认真核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申请采购的品目是否一致。二是事中调整过于随意。部分单位在预算执行中随意变更、调剂预算,甚至抛开采购预算不管,另行确定具体的采购项目。三是事后问责效果一般。各单位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机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未形成量化评价体系,对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时暴露的问题追责力度不大,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也未能常态化机制化。
对策建议
高质量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必须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单位预算年度内的政府采购活动计划,涵盖政府采购所需资金规模、经济分类的支出计划等,完整体现政府采购业务范围。要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再下功夫:
提高认识,增强意识。采购人要从依法采购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理解编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则、程序和方法,熟悉政府采购目录,正确领会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正视预算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相互配合,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培训,提升水平。各单位应对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组织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流程等相关培训,确保其对政策法规的熟悉和对业务的熟练,尤其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预算执行,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专业化水平。
完善机制,自觉执行。各单位应依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细化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严格遵守、自觉执行,使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强化约束,优化编制。各单位应对历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总结不足。做好市场调研,增强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科学性,使采购预算兼具刚性和弹性,以应对产品、服务升代换级等变化。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
明确职责,严格规范。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采购管理机构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各环节中的相应职责,严格把关,按章办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程序,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等工作,确保采购预算编制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切实控制并减少执行中追加和调整事项,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行为。
突出考核,加强监管。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活动从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决算验收等绩效指标的全过程监管考核,发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之间的联动作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未来财政资金重点扶持项目遴选立项的重要依据。经常性开展“回头望”活动,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时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和责任追究。
(作者单位:江西省上饶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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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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