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民生关怀
传递民生关怀
如果说,公共财政的本质就是用老百姓的钱办老百姓的事,那么,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它所要做的就是从制度设计上保证以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把老百姓的每一分钱花好、用好,让老百姓放心。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关乎公共利益,社会普遍关注,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应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确保采购质量为目标,提高认识、增强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控制、严格管理,明确职责、细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扎实做好重大民生项目政府采购工作。近年来,民生采购具有诸多突出亮点和鲜明特色。在制度建设上,各地纷纷出台文件保证民生项目采购质量。比如,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强化重大民生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同志》,从采购需求、评审质量、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在采购实践中,围绕财政支出保障重点,各种民生项目亮点纷呈。比如,政府采购助力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农家书屋、新农村建设等三农发展;政府采购助力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社区服务、环卫垃圾处理等为代表的城市管理;政府采购助力文化下乡、中小学免费课本采购等科学文化教育;政府采购助力基本药物、疫苗采购、医疗器械下乡等为代表的医疗卫生安全等等。政府采购为民生工程扎牢了一堵结实的城墙。
图①:从2007年起,安徽省开始推行小麦良种补贴政府采购,目前已惠及全省优势产区31个项目县的3900万亩小麦种植田。
图②:北京市政府60件实事之一,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的“校校有电脑机房”项目已在该市区县得到落实。
图③:天津市武清区通过政府采购建设的文化公园。
图④:作为全国首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试点地区,甘肃通过政府采购农家书屋出版物。
图⑤: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政府采购建设的生态移民小学。从此,孩子们可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
政府采购大事记
(2002年——2018年)
2002年
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
2003年
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立。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颁布。
2004年
7月,财政部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8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颁布。12月,财政部、发改委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2005年
9月,财政部成立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工作组。12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颁布。
2006年
3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全面展开。10月,财政部、环保总局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2007年
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12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财政部等九部委印发《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政府采购规定》。
2008年
4月,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正式启动。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
2009年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4月,财政部等印发《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2010年
5月,财政部国库司加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牌子。10月,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011年
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12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012年
5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5月,财政部印发新的《政法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
2013年
8月,《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
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4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6月,财政部下发《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
1月,财政部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3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2016年
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11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
2017年
1月,财政部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6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7月,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颁布。9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018年
1月,财政部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