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模拟法庭”方式处理投诉的新途径
【来自实践】
探索“模拟法庭”方式处理投诉的新途径
■ 汪洪泽
随着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以及政府采购“门槛低”的现状,投诉案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给财政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处理一个投诉案件,短则半个月、长则几个月。如果投诉人对财政监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满意,进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仅妨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也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增加了行政监管成本,虚耗财政部门有限的政府采购监管资源。如何有效地处理投诉问题避免诉累,已经成为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可采用“模拟法庭”的方式,准确、快速处理投诉,其主要做法是:
一、根据投诉的疑难和复杂程度,决定是否采用“模拟法庭”方式处理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财政监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投诉,可根据投诉书写明的事实和所附的证明材料,以及被投诉人的答复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作出决定。但对于疑难和复杂的需要质证或调查的投诉,为了充分保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对投诉处理过程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也便于作出的投诉决定被双方接受,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可采用“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处理。
所谓的“模拟法庭”就是由财政监管部门参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模式,组织投诉人、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通过双方的陈述、申诉、举证、质证、辩论,并经过监管部门的调查、合议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依法作出结论,从而达到准确、快速结案的目的。由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都参加了“模拟法庭”,充分保障了他们各自的权利,投诉决定一般也便于双方接受。
二、把握重点,做好“模拟法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在决定采用“模拟法庭”方式公开处理投诉后,要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好“模拟法庭”打下基础。首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限期要求他们做出情况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同时告知其若不提供说明及材料,将视同放弃权利,依法承担不利的后果。
其次,明确投诉人的举证责任,书面告知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将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避免其滥用投诉权。
再次,书面告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相关当事人“模拟法庭”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不参加调查将面临和承担的不利后果。
开庭前,对于被投诉人提交的答复说明和材料,以及投诉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还要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审查,从整体上了解投诉事项双方争执的焦点,为把控“模拟法庭”调查的核心和方向做好充分准备。
三、精心组织,开展“模拟法庭”的调查工作
“模拟法庭”的调查工作参照人民法院庭审程序进行,一是核对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当事人及他们代理人的身份;二是询问他们是否申请主持调查的人员进行回避;三是投诉人宣读投诉事项和请求;四是被投诉人进行陈述;五是开展调查工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分别举证、质证;六是双方辩论;七是根据调查情况当即宣布处理决定,也可由调查人员在调查结束合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在调查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充分保障投诉人“说话”的权利。
投诉双方当事人当面陈诉自己的主张,对各自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就投诉事项进行辩论,可以避免文牍往来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也是提高投诉参与度和知情度的重要手段。投诉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要保障投诉人充分行使话语权,避免调查及质证过程流于形式。
2.调查过程要“细”。
对于投诉双方争执的焦点与核心,调查更要细化。比如:对采购过程各个期限的规定,招标文件对承包商资格、资质的限定,规定的评分标准是否有歧视性、限制性的规定,以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审过程及结果是否存在瑕疵等。
3.证据审查要“实”。
证据的证明力取决于其真实性,除了审查证据来源及其取得方式的合法性外,还要着重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书面证据一定要审核原件;音像资料要注意是否连贯、是否有剪裁、编辑痕迹;双方有争执的证据还要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和鉴定,以便查明真伪。
4.要认真听取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辩论意见。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投诉双方当事人都会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为自己辩解,甚至混淆是非。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要全面、客观的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决不先入为主,要凭调查清楚的事实,作为处理投诉的依据。
5.主动取证要慎重。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权利,但行使这种权利一定要依法谨慎处理,避免投诉人转移举证责任。特别是在实践中一些投诉人捕风捉影,毫无实据仅凭主观猜测和怀疑就投诉,投诉人不但不举证反而要求监管部门去调查取证,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要坚决抵制。
四、依法裁决,准确、快速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模拟法庭”的调查情况,针对投诉人的诉求,要严格依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对于投诉事项成立的,要维护投诉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对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要坚决驳回;对于被投诉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也要一并处理,以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了确保投诉处理决定的准确性,我们积极引进外部“智囊团”,要求外聘律师根据“模拟法庭”调查情况,为投诉处理决定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还征求资深法官的建议,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保障了投诉处理决定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两年来,抚顺市财政局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处理疑难、复杂的政府采购投诉案件6起。其中,投诉人主动撤诉的4起,做出投诉处理决定的2起,仅有1起对投诉处理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并经过一审及二审,两级法院的判决都支持财政局做出的投诉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人的诉讼请求,有效避免了诉累。
(作者单位: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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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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