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 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迎来政策福利

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迎来政策福利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10-18 18:03: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办发布《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迎来政策福利

本报讯 记者孙冉冉报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调整运输结构,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

近年来,为了促进节能环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地不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保持高速增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12.7万辆和12.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4.4%和54.8%;而今年前9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3.5万辆和72.1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3%和81.1%。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而随着国内物流行业和快递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物流车成为货物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也成为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要“阵地”之一。

目前,我国公路运输仍以柴油货车为主,这类车辆具有高排放、高能耗、高污染的特点。随着近年来我国“蓝天保卫战”的不断推进,这类车辆所造成的污染也成为了治理重点,各地的限行、禁行等政策也为柴油货车的运行带来诸多不便。与柴油货车相比,新能源物流车不仅具有节能环保的优势,在进城、路权、优先上牌和免征购置税等方面也具有政策优势,且运营成本较低,因此在“最后一公里”的城市配送领域里将非常有可能替代传统燃油货车。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商务部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明确天津、石家庄、邯郸、鄂尔多斯、苏州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而刚刚发布的《计划》则要求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并计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Ⅵ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同时还要求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02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