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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采信用监管系统上线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8-13 17:58: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东政采信用监管系统上线

该系统可简化信用查询使用、固化信用必查环节、强化信用结果运用,将有助于更好地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直接对接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充分运用权威的信用信息,实行简化信用查询使用、固化信用必查环节、强化信用结果运用“三化”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为深化财政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广东省财政厅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以激励守信和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该系统简化了信用查询使用。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嵌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实现省政府采购网与“信用中国”直接对接,信用信息全部来源“信用中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无需再另行登录,即可一网通查询使用合法权威的信用信息数据。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实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操作路径明晰,只需一点鼠标,即可轻松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使用。

同时,系统还固化了信用必查环节。改变以往查询使用信用记录需当事人自行查询、纸质打印的做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嵌入政府采购网,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文件公告,到结果公告、合同公开等环环相扣的流程中,固化必查环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时必须查询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必须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防止人为因素出现不查、漏查、错漏等情况。

此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还强化了信用结果运用。查询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结果直接推送“信用广东”网站,实现与相关信用使用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增强联合惩戒威慑效应。同时建立通报机制,对采购人委托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直接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公告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信用监管的重点对象。社会公众都可登录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和“供应商库”,查询在库者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是广东财政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规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努力实现营造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此举也有助于更好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动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效率。为此,广东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工作。

(郑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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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8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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