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泰安:不让乡镇级政采成为“死角”

泰安:不让乡镇级政采成为“死角”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6-29 15:39: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八方要闻】

泰安:不让乡镇级政采成为“死角”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全市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将对全市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此举旨在全面了解泰安市乡镇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并将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研究出台《泰安市乡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据了解,泰安市此次开展调查摸底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工作基本情况(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及其岗位职责权限情况,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质疑投诉答复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使用情况等)、主要做法及经验。二是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等相关当事人管理及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三是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填报。

同时,泰安市财政局提出了调查要求,具体包括:一是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客观反映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务求实效,确保质量。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函调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活动。调查工作要实事求是、科学高效、厉行节约。三是认真撰写调查报告。调查内容收集齐全后,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分析总结辖区内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政策意见及建议。各县市调查数据上报后,市财政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抽样实地核实数据,召开座谈会,讨论分析汇总数据,综合当前乡镇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举措。

据悉, 6月1日至6月20日为调研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为分析时段;7月5日之前为上报时段。  

(刘方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GN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3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