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抓规范 以例反思促精细
本报讯(王迎春) 零报价引发的思考、废标的话语权由谁把握、关于分公司投标问题的看法……一篇篇鲜活的案例分析文章让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在中心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案例分析评审活动中再次得到提升。
10月10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办了第一届案例分析评审会。在评审会现场,中心主任顾岳良谈起举办此次活动的初衷时说:“目前,政府采购涉及的范围已经很广,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不可能对每种采购需求都样样精通,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主动去适应不同的岗位,去办理不同的项目。如果每个人都能在经办项目的过程中将总结的经验教训记录下来,再结合自身的思考和建议,形成案例,就可以为其他人做类似项目时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少走弯路,少犯错误。通过案例的交流,可以取长补短,形成共同提高的工作氛围,也能成为政府采购中心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此,省政府采购中心22名干部职工,上至中心领导,下至普通干部,全员参与,每人都结合自身的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认真撰写案例分析。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中心还特别举办了这次评审会,邀请采购监管部门、部分地市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领域的相关媒体领导担任评委,对撰写的所有案例进行评审。”
尽管只是采购中心举办的一次案例分析评审活动,却得到了省财政厅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厅长宋义武的大力支持,并亲自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在评审会颁奖现场,宋义武对记者表示,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相关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尤其在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过程中,需要大家在结合本职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反思,才能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这次案例分析,就是总结经验、自我剖析、讲求规范的过程,也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特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省政府采购中心能够通过案例分析这种创新方式,不断完善采购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继续保持其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中的领先地位。今后省级及各市县采购中心都要在中心内部建立案例分析评审制度,同时在全省建立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采购中心交流机制。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小明对此种形式也非常认可,她说:“这种理论联系实际、全员参与进行案例分析的形式在江苏全省是首创,值得提倡。我们要在全省政府采购系统推广,预备在年底举办的全省政府采购培训会上专门印发案例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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