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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共采购新规的多重意义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17-08-31 17:10: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德国公共采购新规的多重意义

2016年,德国修订了《公共采购法》。目前,该国各类采购门槛价为:公共工程合同522.5万欧元;公共产品或服务合同20.9万欧元;最高或较高级别的政府公共产品或服务采购合同13.5万欧元;在交通、水务、能源、国防和安全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采购合同41.8万欧元。

公共采购是欧盟统一市场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国都必须遵守欧盟的公共采购制度,在不违背其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本国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每年,德国公共部门都会向私营公司提供价值数千亿欧元的合同。作为联邦政府首席部门,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界定了德国公共采购的原则和法律框架。2016年4月18日,德国修订后的《公共采购法》生效,这部新规使该国公共采购更具现代化特征,并进一步提升了数字化水平。

更好地将环境因素纳入采购程序

德国《公共采购法》的主要目标是合理使用预算资金来满足公共部门的采购需求。缔约当局不仅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符合采购法要求的私营公司,如某些能源或运输公司。

公共采购合同与缔约当局的市场力量越来越被视为欧洲法律框架中的有效手段。对于平等、非歧视和透明度的要求,旨在确保招标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防止腐败和裙带关系。关于可持续性,特别是环境、社会和创新标准,也可以帮助公共采购实现战略政策目标。德国于2016年修订的《公共采购法》,更好地将环境因素纳入采购程序,其中包括环境要求、使用生态标签的规定以及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考虑生命周期成本和环境影响的可能性。

欧盟门槛价对采购合同执行的影响

德国《公共采购法》中的公共部门,主要包括德国联邦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和机构,以及下属的特别基金会,如大学、社会保险机构,养老基金机构等。上述公共部门参与的一些团体和组织,也属于德国《公共采购法》中的招标采购单位。例如,联邦政府或州代理机构想要购买纸张、办公室设备或者建立新的办公室时,就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不过,需要区分合同的价值是否高于或低于欧盟的门槛。欧盟门槛价与《德国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政府采购领域规定》《政府采购国防与安全规定》有关。自2016年1月以来,德国各类采购门槛价调整为:公共工程合同522.5万欧元;公共产品或服务合同20.9万欧元;最高或较高级别的政府公共产品或服务采购合同13.5万欧元;在交通、水务、能源、国防和安全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采购合同41.8万欧元。

在德国,低于欧盟采购门槛价的公共采购合同不受《反对限制竞争法》《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约束,但要遵守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相关预算法的约束。通常情况下,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预算法会参照《政府采购公共工程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采购项目涉及欧盟内部市场,则需考虑欧盟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反歧视、透明、竞争三大基本原则)。投标人若对合同价值高于欧盟门槛价的采购决定不满,可通过向公共采购法庭甚至向更高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欧盟范围以外的合同,必须使用标准格式在欧盟范围内公布。合同格式由欧盟委员会规定。

德国修订后的公共采购新规,是关于高于欧盟门槛价的公共采购合同规定,旨在使采购程序更加高效、简便灵活,并促进中小型企业参与采购程序。许多中小企业不能独自处理大型项目,因此,政府起草的合同不仅须秉持细化的原则,同时还须将合同细分为多项内容,以此支持中小企业获得公共采购合同。此外,政府还应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资格要求与其经济实力、能力相匹配,使小企业,即使是初创企业也能参与其中。未来,德国采购法将对低于欧盟门槛价的公共采购规则进行改革。

加快电子化采购进程

数字化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德国《高技术战略2020》的十大项目之一,该国2014年8月发布的《数字议程(2014-2017)》是继“工业4.0”之后德国确保未来发展和竞争力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后仅1个月,《数字化管理2020》即作为推动德国实现数字化管理的一项跨部门顶层项目正式发布实施,旨在促进实现德国联邦政府数字化、网络化和无缝衔接的行政管理。《数字化管理 2020》项目列举了实现德国联邦政府数字化管理的关键任务和领域,其中包括统一的公共采购平台。

推行电子化采购,需要对采购流程进行标准化和数字化的设置,再进一步完善电子化采购系统和电子账单系统。电子采购允许采购程序完全在线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统一,对于缔约当局和私营部门的承包商来说,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据了解,德国在2015年年底已完成招投标平台的改扩建,通过电子招投标为投标人提供覆盖德国或整个欧盟的统一入口。2016年,完善了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预计2017年年底完成标准化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开发。通过招投标管理系统的标准化,力争在联邦层面实现统一的招投标流程。2017-2018年对接电子账单系统,根据欧盟电子账单有关要求,力争实现支付流程与电子账单的紧密对接,并通过流程优化进一步节约资金。到2018年10月18日,所有缔约当局和承包商都必须转移到网上完成采购程序。这意味着,除了少数例外情况外,招标人不得不接受或考虑参与请求、利益声明和利益确认。

     (来源: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昝妍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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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95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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