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PPP在县区更好落地
让PPP在县区更好落地
■ 张巍
推广PPP模式,让私营企业、民营资本有机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供给水平,平衡财政收支。然而,在推广PPP模式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在区县级基层部门,由于对PPP模式了解不透彻、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实操经验少等原因,PPP模式的应用与推广不够顺畅,有些PPP项目仓促上马,为项目生命周期的运营带来诸多隐患。那么,区县级相关部门该如何开展好PPP工作呢?笔者建议,可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本地政府要重视PPP工作。推广运用PPP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体制机制变革。分管此项工作的地方主要领导要认识到推广PPP模式的重大意义,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准确识别PPP项目,并根据社会公共需求的轻重缓急,合理规划项目进度。行业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第二,合理分配财政支出责任。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收支和本地区5-10年的发展规划来测算未来10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每年度PPP项目(落地项目和拟实施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的上限要求,控制好本地区PPP项目的数量与财政支出承载力,降低隐性风险。
第三,建立一套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业务流程。财政部门应紧跟国家政策,认真研究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政策制度,还应通过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流程,指导实施机构规范操作PPP项目。
第四,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团队。PPP模式的运作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结构融资,涉及法律、金融和财务等专业性知识,这就需要专业化的机构和人才。在业务探讨上应不拘泥部门界限,建立本地的PPP生态圈,引入专业咨询机构和各领域专家集思广义,共同研究论证。
第五,政府部门要讲诚信,消除社会资本的疑虑。一方面,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不能因政府部门的人员变动影响项目实施,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另一方面,在项目操作过程中不能随意停止或改变模式,“拍脑门”“一言堂”都会导致实施机构与咨询机构、潜在社会资本方无所适从,无法规范实施项目。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财政局公共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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