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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深义:把好履约验收这道关

栏目: 专家连线 时间:2014-02-21 10:52: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文 徐深义

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浙江省衢州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对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履约验收,2010年开展了履约验收检查,深刻体会到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问题

2010年,衢州市确定了14个已履约的项目作为检查对象。结果发现有4个项目履约验收存在问题,挽回损失3.1万元以上。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在检查某单位“变冷媒流量多联式冷暖型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时发现,中标单位未按标准高度安装室外机避雷针,对室外机也未作对应楼层标记。

二是拖延工期,不按合同期限交货。在检查某单位“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时发现,本该6月份完成的工作,9月份尚未进行初验。

三是移花接木,不提供操作系统光盘。在检查某单位协议供货采购的3台服务器时发现,供应商未提供正版操作系统的随机光盘。

四是蒙骗过关,不按招标文件供货。在检查某单位“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硬件系统集成”项目时发现,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冗余电源,并辩称现有的电源已有冗余,能满足要求。

五是更换配置,以减少成本支出。在检查某单位“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硬件系统集成”项目时发现,招标文件要求不少于4个SFP光口+6个千兆电口,但供应商只提供了4个光口+4个电口。采用USB转网口的设备,将UTM中原有的2个USB转成网口,达到6个电口的标准。

六是张冠李戴,变更规格型号。在检查某单位协议采购的14台联想激光打印机时发现,协议供货询价单要求的规格型号为:LJ2200L,而成交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型号却变成了LJ2200。

建议

针对履约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一是必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协管员队伍。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协助监管部门把好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关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培训。

二是采购各方应当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采购代理机构可利用专家资源,组织采购单位对采购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受到质疑投诉的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指导采购单位开展履约验收。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反映。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履约验收行为的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引入供应商参与验收机制,促进履约验收的公平、公正。特别是让质疑、投诉供应商参与验收。

四是开展对供应商的诚信考核,将履约过程纳入考核范围。诚信供应商会赢得采购单位的信任和高度评价,为其加分。反之则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甚至被曝光或受处罚。

五是严把资金支付关口,凭履约验收报告和合同支付采购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及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协助监管部门加强对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审核,对无验收报告的合同一律不予支付资金。(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财政局)

【链接】衢州市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办法的主要内容

2009年8月出台的《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办法(试行)》,对验收工作进行了规范,特点如下:

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及付款的依据。

原则:及时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应邀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方式:自行验收和联合验收相结合。自行验收即由采购单位自行组成验收小组,对分散采购项目和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进行验收。联合验收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包括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受到质疑、投诉的项目;社会普遍关注及影响面较大的项目;大型、复杂的项目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联合验收的项目。

程序:自行验收:在货物安装完毕、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由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执行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于5个工作日内或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验收意见,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联合验收:采购单位应在到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报项目履行情况,由其视情况组织验收。

职责:采购单位应在履约、验收环节明确责任人。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同时拒绝支付价款,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中标、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验收。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等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应配合指导采购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徐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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