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教育部:推动公办学校骨干教师交流轮岗 3至5年实现制度化

教育部:推动公办学校骨干教师交流轮岗 3至5年实现制度化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9-03 09:02: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教育部:推动公办学校骨干教师交流轮岗 3至5年实现制度化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施雨岑、吴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日出台文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这份《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

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到2020年,将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对绝大多数地区而言,主要是在县(区)域内操作。

意见指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近年来,城乡间、学校间教师素质和水平的差异已成为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突出表现,也从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城市的择校难题。

“这项工作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2日说,教育部支持鼓励各地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记者了解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涉及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关系广大校长教师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许多校长、教师虽然有积极的交流意愿,但又对长远的职业发展和家庭安置等存有顾虑。

据悉,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今后要统筹各类学校发展需要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使交流成为校长教师的内在需求。”刘利民说。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华网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