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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下的政府采购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08-11 20:55: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简政放权下的政府采购


优化专家论证程序,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实施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采购进口科研设备扶持政策

深圳提升进口产品采购效率

本报讯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优化相关程序,提高进口产品采购效率。

通知明确,各单位在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时,不需组织专家论证,统一由财政部门组织独立的第三方专家对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需求的公平性以及进口的替代性等进行论证。各单位需认真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具体说明采购项目的立项情况、预算安排、设备用途、采购理由等,详细列明拟购买的进口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及所含配件,国内外产品在性能、价格、技术指标等方面的对比,以便专家更全面地了解项目情况。单位如果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需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效率,该市财政部门组织的第三方专家论证时间也由原来的每月一次改为每10天一次,重大、紧急项目即来即论。

此外,通知还提出,医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执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和〈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深财购[2014]8号)等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采购进口教学科研设备,执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大力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4]23号)等文件。

据悉,深圳市自今年2月起对医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实行清单制管理,制定出台了《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控制类进口产品目录》和《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允许类进口产品目录》,并规定,属于控制类目录产品,无特殊理由医疗机构必须采购国内产品;属于允许类目录产品,医疗机构可以直接采购进口产品;属于清单外产品,医疗机构在“深圳市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然后由深圳市财政委和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在联合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通过网上进行论证,并由深圳市财政委进行审批。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委在总结2014年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将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的范围进行拓展,并将政府采购清单制度逐步推广到科研、高校、检验检测等其他领域。同时,试行“判例制审核”,本年度内一次审核结论对于全市同类单位一年内有效。

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进口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方面,深圳市也于今年5月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一是扩大自主采购范围,50万元以下的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允许单位自行采购。二是提供绿色通道,对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允许单位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不需报财政部门审批;200万元以下的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若公开招标失败,经评委会建议并经招标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确认后,可直接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三是合理分项采购,对电脑、打印机、服务器等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每两个月汇总一次需求,合理分项采购,50万元以下的通过商场供货(含竞价)方式实施;50万元以上(含)实行网上竞价。四是加大评定分离力度,对专业性较强的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允许单位采取自定法定标。五是简化进口产品论证,单位在提交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进口产品采购申请时,只需填写进口产品申请表和主管部门意见,不需单位再组织专家论证,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第三方专家独立论证,实行“二合一”;对5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进口产品,不需报财政部门审批。


厦门出台政采进口产品清单

本报讯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建立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制度。针对进口医疗设备、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的采购实行清单化管理,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行为,简化审核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清单》和《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清单》以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为基础,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制定。《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清单》中,办公设备包括数字照相机、通用摄像机、摄录一体机等,仪器仪表设备包括电度表、实验室电工仪器及指针式电表、显微镜、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等。《厦门市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清单》包括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等。

清单制度正式实施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该市各采购单位在向财政部门申请进口产品审核时,需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报送材料,但无需报送专家论证意见,可在“专家论证意见”栏注明该进口产品属《清单》内产品,并注明编码及设备名称。未列入《清单》的产品,仍按现行进口产品审核程序执行。

据了解,福建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已于6月30日起实施。其中包含玻璃体切割机、碾皮机等184个品目的《省级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清单》和包含地质探测仪、结构取芯机等135个品目的《省级政府采购进口办公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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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政采管理放权采购人

本报讯 陕西省渭南市财政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围绕简政放权的深入开展,认真查找财政管理中是否存在“管不了”“管不好”和“不该管”的问题,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中管得过细、过小的现象,对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放权,提高集中采购限额,扩大单位自主采购范围,收到了群众满意的效果。

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是大幅调高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集中采购限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万元以上,工程类集中采购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以上,限额以下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

二是取消单位分散采购和定点采购盖章确认环节。在简化办事程序的同时,进一步明晰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是下放采购目录制定权限。市上不再制定全市统一的采购目录和限额,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采购目录和限额。

四是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依照“部门主导、程序简便、阳光操作、结果评价”的方式,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和市场有序转移。

在政府采购管理“放”的同时,该市还规定,对采购频次高、购置标准统一的电脑等六类通用商品,不受限额限制,一律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编后:

今年以来,财政部及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场以简政放权为标志的政府效能革命正在展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财政部今年出台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并强调在操作中“围绕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采购方式”。同时,按照国务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服务类采购要简化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核程序。

此外,各地也纷纷推出以简政放权为标志的政府采购改革举措。深圳等地优化进口产品采购专家论证程序,制定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山西渭南等地提高集中采购限额,扩大单位自主采购范围,这些举措将一些繁复的审核程序、采购程序进行简化、优化,去除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阻碍效率提升的“路障”,代之以清单等一目了然的“路标”,这种以“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原则的改革举措,既契合了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评价型转变的改革思路,也将有效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可以想见,经过这样一场政府效能革命,政府采购质量、价格与效率三要素将逐步平衡,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将得到更好的发挥。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05期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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