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应全国联动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2: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全国人大代表、志高空调董事长李兴浩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凡是入围国家协议供货供应商目录的企业均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资格,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在协议供货产品目录内。同时各地方政府在实施采购时国家级目录应自动入围地方级目录,即国家级目录具有向下兼容性。
建议理由:一是旨在降低企业人力和物力成本;二是构建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格局有利于打破区域性保护,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孙善臣)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下一篇:
联动需注意管理成本如何分担
上一篇:
市县联动亦可先行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