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
我国将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
到2015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本报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意见》指出,要强化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继续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研究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模式,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事实上,之前就有诸多关于中国将研究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的说法。在节能产品惠民政策退出家电领域之后,能效领跑者制度有望接棒节能家电惠民政策的传闻更是此起彼伏。能效“领跑者”制度起源于日本,旨在通过“鞭策落后”,来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具体来说,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针对被广泛使用、能耗相当大的设备和能效有望改善的行业,比如空调器、电冰箱和汽车等行业。将市场销售产品中领先的能效指标设定为该类产品的能效目标,进而敦促该行业内的各个企业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能效领跑者制度一般只明确目标,而不干预具体实现过程,鼓励企业创新。到了限定的时间,不能达标的设备就要被淘汰。
在国家政策层面,能效“领跑者”制度也并非新鲜概念。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就已提出,要在我国建立“领跑者”标准制度,研究确定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先进水平,制定“领跑者”能效标准。为了便于市场选择,与“领跑者”制度相配套,我国要求产品张贴能效标识,标识该产品的品名、型号、能效以及制造企业名称。据了解,我国已发布7批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节能产品认证覆盖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64类产品。
2012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促进节能家电消费的政策措施。再次提出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公告能效“领跑者”产品型号目录,对达到“领跑者”能效指标的超高效产品给予较高补贴,并适时将“领跑者”能效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中。(孙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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