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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打造“六位一体”工程采购监管机制

栏目: 理论前沿 时间:2014-02-21 19:47:07 发布:测试 分享到:

预算 投资评审 政府采购 变更签证 国库集中支付 资产管理环环相扣

洛阳打造“六位一体”工程采购监管机制

 

■ 李静 陈文妹 

工程建设领域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领域,其中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是公共工程,投资额较大,更是财政部门加强管理的重点。

为了将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全面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对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变更签证、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六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将财政性资金投资的财政拨款、贴息补助、国债资金投资(补助)、政府基金以及政府融资的公共或公益工程建设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管理。2013年上半年,市本级采购规模为11.27亿元,其中工程采购达7.39亿元,占65.56%。 

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列入预算管理

洛阳市财政局将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并获得发改部门可研立项批复的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政府基金支出预算和土地收益(非税收入)支出预算,报市人大会议批准后将工程建设资金指标批复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年中追加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上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市财政局在批复其项目资金指标时注明“项目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实行政府采购”。

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投资评审

项目单位实施的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须先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由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科室核实项目资金来源,取得政府采购编号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受理进行投资评审,依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出具招标控制价。

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采购单位持含有政府采购编号的《洛阳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以及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和资料,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洛阳市市级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招标,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为主,财政投资不足30%的项目才可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双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共同编制并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须报市财政局项目资金管理科、政府采购科、资产科、评审中心备案,便于相关科室掌握情况,加强管理。项目招标结束,公布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整理归档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投标文件等项目招标资料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档案室存档。档案资料资源共享,项目资金管理科室、评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资产科和政府采购科等科室核实相关资料,按工程进度核拨资金、进行竣工验收、批复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主要由市发改委、住建部门、水利、交通等政府监管部门监督(依项目归属监管部门而定),同时随机抽取政府采购监督员现场监督。项目招标、中标公告除了在发改委、住建委等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媒体公告外,必须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市财政局拒绝支付项目款。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工程量和变更签证管理

洛阳市财政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施工阶段的管理,评审中心在项目实施关键节点深入施工现场,与采购单位共同核实工程进度和工程量,防止中标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因设计变更、地质、文物等客观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遇到的情况。为了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通过以小搏大、故意漏算漏项等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洛阳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要求超过原中标价20万元以上或超10%以上的变更签证须由采购单位(甲方建设单位)、监理、中标方(乙方施工单位)、评审中心和项目资金管理科室五方对照施工图现场共同审核、签字。对于合理的变更,经财政部门认可,报市政府批准后追加项目资金。杜绝供应商低价中标后,以变更签证为由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按照洛阳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由洛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向中标方支付。国库支付中心审核采购单位报送的《洛阳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洛阳市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以及由采购单位、施工方和工程监理共同签署的资料等合格后,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盖章,否则,国库支付中心拒付工程款,防止游离于交易平台场外的交易发生。

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资产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因工期长、收尾工作头绪多、施工图纸资料繁杂等原因,常常工程已交付使用,但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进展缓慢。为了加强资产管理,推进竣工验收工作,洛阳市财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协作,在竣工验收阶段,评审中心和项目资金管理业务科室同步跟进,核实财务决算数据,材料齐备后及时审核批复决算,并抄送资产科。资产科及时通知采购单位按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今后,洛阳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探索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投资评审、计划申报、代理机构选择、开标评标监管、合同备案、按工程进度审核拨款、竣工结(决)算验收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赋予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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