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完成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系列培训
4个专场培训、受训对象逾千人次、历时两周
深圳完成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系列培训
本报讯 记者周黎洁 通讯员汪泳报道 新一轮普法热潮正在深圳掀起。
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获悉,历时两周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系列培训活动于5月底结束。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实施细则》,涵盖亮点解读、重点条款讲解、特殊改革及具体业务流程介绍等。培训对象包括市、区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以及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单位(部门)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等逾1000人次。
据悉,为确保培训扎实有效开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市财政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授课人,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内容,共举办了4个培训专场,并对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测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系列培训旨在促使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对《实施细则》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同时也为《实施细则》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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