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招投标如何规范运作
农村综合招投标如何规范运作
■ 王玲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乡镇和行政村主办的工程建设项目,公用物品采购,公共资源(集体资产)对外出租、转让事项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这些涉及切身利益的经济活动也日益关注。为有效规范乡镇、行政村招投标工作,很多地方都以乡镇财政所为依托成立了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建立了招投标制度,在制度防腐上迈出了建设性的一步,同时大大降低政府投资成本,提高了资源合理利用效益。但实际工作中,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的运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要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依托乡镇财政所成立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结合乡镇实际,明确中心的具体职责,明确进入中心的项目范围,除依法纳入县政府招标采购和进入县级市场的大型工程项目外,全部进入中心市场化运作。
二是配足、配强监管人员和招标工作人员。各乡镇分别建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监督。同时,要加强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法纪教育、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3项制度。要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交易申请、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委组成、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建立以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为重点的四大类监管制度。此外,要建立健全招投标项目审查审批、信息报送、评委回避、廉政保障、工程量变更管理、项目验收、立卷归档和过错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四是严格把好四个关口。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要严把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四个关口”,执行程序不走过场。
五是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招投标范围:各村集体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经营处置以及山岭、荒山、荒地、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资源承包经营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统一招投标流程:拟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乡镇街道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接受村委会委托,严格审核招标计划,制定详细的招投标方案。统一合同文本:乡镇街道经管站统一制作合同文本,规范格式和条款。统一资金结算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须经村、有关部门、委托代理中心对工程质量现场验收后进行工程资金结算。统一公开方式:招投标的全过程要向群众全面公开,实施阳光招投标。
(作者单位:湖北省保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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